臺南市房屋稅調整專題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8-05-21 16:27

房屋稅調整比較,臺南調幅最低

房屋稅稅課收入為地方政府主要財源之一,臺南市房屋標準價格自105年7月1日起調整,以分年緩漲的方式,降低民眾的負擔;新增房屋稅稅收,主要用於提高2至4歲幼兒教育補助及推動私立幼兒園公立化。

臺南市房屋標準價格調整合法、合理、公平

房屋標準價格調整是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1條及行政院財政健全方案指示,按法律規定程序辦理,是依法行政。本市房屋標準單價於105年調整前是繼續沿用73年標準,顯不合時宜,偏離市場行情,與地方發展實況及建物成本變動產生落差;再者,房屋稅條例第11條於90年6月修正,規定每3年應重行評定一次房屋標準單價。本市105年調整是依規定辦理,沒有溯及補稅,與土地公告地價調整後一體適用是同樣的道理,但考量市民租稅負擔,故僅限於90年7月1日以後已設籍房屋。

105年臺南市政府調整房屋標準單價時,參考其他5都調幅,決定平均調漲81%,原應一次調足,惟為減輕市民負擔,採取分3年緩漲之方式,第一年平均調幅54%、第二年加11%,平均調幅為65%、到第三年較第二年加16%,才調足至平均81%,該幅度較臺北市之160%、新北市之92%為低,與高雄市之81%相當。

調整後之新標準單價自105年7月1日起施行,不會追繳以前年度的房屋稅,無補稅問題;全市也僅有90年7月以後蓋好的房屋(佔全市約12.5%)會受到影響。

基於租稅負擔公平,新舊房屋均享受公共建設服務,不因新舊房屋而有不同的待遇,並避免使用執照核發日期僅相差1天,因適用不同的標準單價,租稅負擔差1倍的情形。舊屋因逐年折舊,調整時已按行政院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折扣,所以調幅較新屋小。

增加稅收之用途

106年已編列預算將本市2至4歲幼兒教育補助由每年1萬元提高至3萬元,已有2萬多個小朋友受惠。107年除繼續此一政策外,更推動私立幼兒園公立化,補助幼兒學費,使在私立幼兒園就讀但享受公立幼兒園的收費,估計又會有數千名幼兒受惠。臺南市政府將視未來財政改善情況,持續把錢用在市民最需要地方,回報臺南市民對市政的支持。

為讓民眾清楚了解房屋稅需繳納之稅額,市府推出房屋稅試算平臺( https://icheck.tntb.gov.tw/house/ ),民眾只要輸入房屋稅籍編號與身分證號碼、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資料,即可查詢房屋稅應納稅額;此外,也特別製作約6分鐘長度的動畫短片,以輕鬆詼諧的方式詳細解釋房屋稅調整緣由、計算方式及調漲年度,有興趣的民眾可點擊下列網址,觀看房屋稅懶人包: https://bit.ly/2GmF6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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