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勞基法修惡 勞團凱道嗆:上台2年勞權退步30年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8-05-20 18:28

(圖/翻攝 市縣政府機關環保工會聯合會臉書)

總統蔡英文就任滿兩週年,勞團勞權公投聯盟今天走上凱道怒吼心中的不滿,重砲抨擊蔡英文選前宣稱「勞工是民進黨心中最軟的一塊」,選後還「2次修惡勞基法」。並以「過勞惡法,害死勞工!」為主題,上演行動劇,勞團穿著過勞衣躺在凱道上,象徵過勞、血汗,嘲諷「政府上台2年,讓勞權倒退30年」。呼籲民眾參與勞權公投,廢除「勞基惡法」。對於勞團痛批「2次修惡勞基法」,勞動部澄清,《勞動基準法》新制規定係考量勞動現場之實務需求,兼顧安全與彈性原則,對於勞工權益保障的本意,絕對沒有改變。

勞動部今天指出,《勞動基準法》新制規定之修正,是因《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規定實施後,各界仍然有希望給予適度彈性的聲音,例如加班時數限制、例假安排及特別休假規定的修法建議,為使規定能更符勞雇實務需求,因而進行修法,並堅持「正常工時不變」、「週休二日不變」、「加班總工時不變」、「加班費計算費率不變」,並無所謂「修惡」。

勞動部說,新制規定讓輪班換班間距11小時規定正式上路,除經勞動部公告之少數例外情形,雇主應於更換輪班制勞工工作班次時,給予至少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也使想以加班時數換取補休之勞工有明確之保障,定明補休期限屆期時,凡屬未補休之時數,雇主仍應依加班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加班費;違法者,得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讓勞工於年度終結未休畢之特別休假,得依需求選擇遞延至次一年度請休;次一年底未休畢之特別休假日數,雇主仍然必須折發工資。

勞動部表示,這些都是對於增進勞動權益之具體規範,斷不容任以「修惡」一詞,全般抹殺。對於「輪班換班間距」與「例假七休一」規定之少數例外情形,設定多重把關機制,必須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行業需求會商勞雇團體,並評估確有適用例外規定之必要,送交勞動部;再經勞動部勞動基準諮詢會審慎討論及評估後,始為公告。至於國定假日是為國家之儀典,配合《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規定之施行,國定假日已回歸全國一致標準,以避免造成人民作息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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