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式脂肪恐引心血管動脈疾病 衛福部7/1禁不完全氫化油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8-05-15 22:00

衛生福利部為維護國民健康,避免食品中所含人工反式脂肪酸對人體健康之危害,已規定自2018年7月1日(以製造日期為準),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圖/Wikipedia)

由於國外多項研究指出,屬於不飽和脂肪酸的反式脂肪,會大幅提高得到心血管動脈疾病的機率,因此包含美國、加拿大、歐洲…多國均開始在食物生產及加工上,規定停止使用不完全氫化油,以減少產出的人工反式脂肪所帶來的人體健康危害。行政院衛福部今(15)日亦表示為維護國民健康,於2016年4月22日發布訂定「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已規定自2018年7月1日(以製造日期為準),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

衛福部指出,加工過程產生的反式脂肪,主要來自於經過氫化的植物油,其氫化過程會改變脂肪的分子結構,其優點為讓油更耐高溫、穩定性增加,並且增加保存期限,但同時也會因為不完全氫化而產生反式脂肪。

衛福部表示,依研究調查顯示,限制人工反式脂肪酸之攝入量,有助於降低冠狀動脈疾病之風險,且考量飲食中人工反式脂肪之主要來源為部分氫化油(Partially hydrogenated oils,PHOs)之使用,美國FDA於2015年6月17日正式發布通知,將PHOs從GRAS(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清單中移除,未來除非經美國FDA許可之食品外,均不可使用PHOs,以避免加工食品中含有人工反式脂肪,並給予食品業者3年時間調整因應此規定。

衛福部表示,我國在2008年開始實施市售包裝食品皆應標示反式脂肪含量,讓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有所選擇。衛生福利部於2014年4月15日公告「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將反式脂肪定義由原來的「食用油經部分氫化過程所形成之非共軛式反式脂肪」,修正為「食品中非共軛式反式脂肪(酸)之總和」,即不論天然的或是經過部分氫化,皆要求標示,該規定於2015年7月1日施行(以產製日期為準)。

此外,衛生福利部為維護國民健康,避免食品中所含人工反式脂肪酸對人體健康之危害,讓民眾食的安心,於2016年4月22日發布訂定「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規定自2018年7月1日(以製造日期為準),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違反者將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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