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民眾混淆誤解 氣象局即起停止PWS地震報告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8-05-15 18:29

除國家級警報的地震告警訊息外,中央氣象局也會利用PWS系統發「地震速報」、「地震報告」告警訊息,但發布條件不一易使民眾產生誤解。為避免民眾產生混淆,氣象局15日宣布即起取消「地震報告」告警訊息發布。(圖/中央氣象局)

近幾年在NCC、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各電信業者…建設下,不少人的智慧型手機都可收到地震、大雨、颱風等災防告警訊息,對於疏散避難有一定程度的助益。不過除國家級警報的地震告警訊息外,中央氣象局也會利用PWS系統發「地震速報」、「地震報告」告警訊息,但發布條件不一易使民眾產生誤解。為避免民眾產生混淆,氣象局今(15)日宣布即起取消「地震報告」告警訊息發布。

氣象局表示,該局原透過「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PWS﹚發布之「地震速報」與「地震報告」2項產品,但近兩年實際運作的經驗顯示,部分有感地震事件雖達到「地震報告」發布條件,但未達「地震速報」發布條件,易致使用者誤以為地震發生後 5分鐘收到的「地震報告」資訊,是地震發生後十數秒應該收到的「地震速報」資訊,引發預警時效過慢之誤解。

氣象局表示,有鑒於「地震報告」目前已可由氣象局官網、臉書報地震、手機 APP、簡訊及傳真等多重管道取得,經考量實際震災應變需求及避免造成民眾誤會,自即日起停止「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之「地震報告」服務,惟仍維持原「震速報」服務方式,於地震發生後快速通報預警資訊予社會大眾。

氣象局表示,「地震速報」在「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維持發布「地震速報」為氣象局「強震即時警報」的服務,乃「區域型強震預警」,其利用近震央少量地震訊號快速演算,提供距震央較遠地區預警,以利強震減災之緊急應變。

氣象局也解釋「地震速報」的告警訊息發布機制如下:

1.發布用途:震後約十數秒至數十秒發布即時預警資訊。近震央預警盲區內之使用者,收到預警資訊時已經或正在感受 S波震動,而盲區範圍以外的使用者可進行即時應變,另系統設備可透由控制模組介接自動反應。

2.發布條件:當偵測地震規模5.0以上,且任一縣市政府所在地預估震度達4級或臺北市政府所在地預估震度達3級以上。

3.發布範圍:針對縣市政府所在地預估震度達4級以上或台北市政府所在地預估震度達 3 級以上之縣市區域內手機發送警訊。

4.接收模式:接收到「地震速報」時,手機會強制發出警報音效,畫面也會自動同步跳出警示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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