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市第二停車場BOT案 縣府與市公所共同簽署備忘錄

記者鄧富珍/彰化報導 2018-05-09 18:40

彰市第二停車場BOT案,縣府與市公所簽署MOU。

彰化縣政府與彰化市公所9日上午在縣府共同簽署「彰化市第二停車場用地BOT開發經營案合作備忘錄」,縣長魏明谷及市長邱建富親自出席簽署備忘錄,在現場與會貴賓見證下,雙方將共同合作,加速推動第二停車場BOT(委託民間參與興建營運暨移轉)案,讓彰化市民期盼已久的百貨商場,露出一道曙光。

邱市長強調,非常感謝魏明谷縣長同意委託市公所主導此一開發案的推動,未來在順利找到投資興建的民間廠商之後,預計約在10月底或11月初開始動工興建,希望能在2年內完工,興建總經費約需12億元,完工啟用後市公所每年約可收取3千5百萬元左右的租金與各項權利金等費用。

彰化市第二停車場用地位於旭光西路,目前為平面收費停車場,假日停車位不敷使用,又鄰近南瑤宮及彰化基督教醫院周邊商圈,對於停車位需求更顯急迫。第二停車場基地面積達2,150坪,土地所有權人為彰化市,管理機關為彰化市公所,由於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捷,深具發展規模與潛力。

彰市第二停車場BOT案,縣府與市公所簽署MOU。

彰市第二停車場BOT案,縣府與市公所簽署MOU。



彰市第二停車場BOT案,縣府與市公所簽署MOU,縣長魏明谷致詞。

彰市第二停車場BOT案,縣府與市公所簽署MOU,縣長魏明谷致詞。



彰市第二停車場BOT案,縣府與市公所簽署MOU。

彰市第二停車場BOT案,縣府與市公所簽署MOU。



即將BOT委託民間興建多功能綜合商場與立體停車場的彰化市第二停車場基地。

即將BOT委託民間興建多功能綜合商場與立體停車場的彰化市第二停車場基地。



在縣長魏明谷的支持下,彰化市公所強化土地開發經濟效益,規劃以BOT(委託民間參與興建營運暨移轉)方式興建地下2層、地上6層的立體停車場兼多元性複合百貨商場,期望引進具有指標性商場、餐飲、運動休閒心等機能性品牌進駐,服務彰化市民,朝著多目標用途使用,打造為彰化市新地標,一方面為市民創造一個優質休閒空間,進而提昇生活品質,預期對在地經濟成長與地方就業機會將有莫大助益。

目前彰化市公所已招標委外辦理BOT案的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中,並於日前舉辦地方說明會,地方民眾反應熱烈,紛紛期待彰化有一個展新的大型多目標使用商業空間。

為加速後續BOT案的推動,9日由縣府與市公所雙方共同簽署備忘錄,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條例相關規定,由縣府交由市公所辦理BOT作業。未來完工後可望成為彰化商業新地標,為彰化挹注商業發展新模式,提振商機,帶動地方周邊繁榮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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