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修法 新北不滿未獲通知參與討論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8-05-07 15:17

修法未通知新北參與討論,罔顧400萬市民安全,因此,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主任委員李四川深表不滿。(圖/記者黃村杉攝)

原能會於5月1日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預告「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修正草案」,唯!該修法卻未通知新北參與討論,罔顧400萬市民安全,因此,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主任委員李四川深表不滿。

核一、二廠運轉期限將屆,原能會為處理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問題,修法將高階核廢納入;變更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提高回饋金及增列直轄市為候選場址。但核一、二廠位於新北市境內,除修法未受邀參與討論,更未通知新北市政府,而感到百思不解!

新北市強調,核安為唯一考量,立場也從未改變,主管機關由原能會改為經濟部,係將核能安全監督及審核把關責任,交由應被監督者之經濟部自己審核,如同球員兼裁判,自己說了算,不經過第三機關監督及審核機制,將核能安全棄於不顧。

新北市表示,核一、二廠除役作業亦將於廠內新建高階核廢料乾式貯存場,當地居民忍受核能安全風險將長達40年以上,怎能再將最終處置場設置於廠內,同實也反對蘭嶼低階核廢料運回核一、二廠進行最終貯存。

新北市指出,新北市其他地區也不接受成為高、低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主要係因新北市山坡地占88%,土石流潛勢溪流計234條,地質脆弱,亦有山腳斷層鄰近核一、二廠,天然災害風險高,不能將核安風險置放於天然災害更多、人口更加密集的新北市,除役後,高低階核廢料應儘速移出新北市。

新北市說,修法回饋金提高並非重點,看似回饋地方,增加福利,但實質犧牲新北市民安全,新北市不會因提高金額,罔顧市民安全。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主任委員李四川更再三強調,攸關新北市民安全的修法過程,應尊重在地居民及地方政府,不能為順利推動選址,任意修改主管機關,不顧核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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