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泉業廢水染白金山磺溪 空拍機揪出元凶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8-05-02 16:31

金山磺溪溪水呈現乳白色,稽查人員經地毯式的溯溪搜索後,查獲污染元凶是陽明山水會館,依水污染防治法告發。(圖/環保局提供)

新北市環保局5月1日接獲民眾舉報,指金山磺溪溪水呈現乳白色,還可發現白色粉狀沉澱物,稽查人員立即趕赴現場,經過地毯式的溯溪搜索後,查獲污染元凶是位於金山的溫泉業者「陽明山水會館」,違法將廢水排入溪流中,除立即禁止繼續排放外,也同步採取水樣,後續將依水污染防治法告發,最重將處新臺幣 2000 萬元罰鍰及停工處分。

環保局指出,稽查員趕抵現場發現溪水呈現異常的乳白色,以人工溯溪輔以空拍機的方式,雙軌並行查找污染源頭,沿著基金公路往陽金公路方向,追溯至上游約4.07公里處,循白濁的水流深入山壁草叢中,發現山壁中有大量乳白且混濁之廢水排出,判斷為廢水源頭。



環保局表示,確認廢水排放源頭後,稽查員立即前往排出廢水山壁上方的陽明山水會館,發現該會館的溫泉回收槽槽底破損,廢水連同沉積物經破洞排入山壁下方的磺溪中,當場確認污染來源即為陽明山水會館。

業者坦承因回收槽體破損,擔心迴流廢水會倒流至館內造成淹水,故將廢水直接排放,不知行為已違反環保法令;稽查員現場除責令業者立即停止排放外,並限期業者針對河川殘留溫泉沉積物進行清除,以免影響當地水質。



環保局說,經查核發現該會館已達到水污染防治法列管規模,依規定在排放廢(污)水前應先取得許可,惟該會館未取得許可卻排出廢水,造成磺溪污染,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當場也命該業者在未取得許可前,不得產生廢(污)水,而罰鍰部分也將依水質檢驗結果從重論處,最高將面臨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及停工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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