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瓦克部落拆遷爭議 高市府釋疑

記者潘姿瑛/高雄報導 2018-04-20 19:21

拉瓦克部落土地地籍及台塑高雄廠歷史建築範圍示意圖。(圖/高雄市政府提供)

拉瓦克部落拆遷爭議,被人直指與「王永慶王永在昆仲公園」興建一案有關,高雄市政府提出以下澄清與說明。

高雄市府表示,台塑高雄廠過去是一座生產工廠,工廠廠區有圍牆界定廠區內外維護工安,至今該廠區與拉瓦克部落尚有牆面分隔,兩者獨立存在,並無空間混用的情形存在。

其次,台塑高雄廠是台塑企業的起家厝,位於台灣第一個臨港戲獅甲工業區內,是當時美援支持下第一個民營企業,直接見證美國化工技術移轉的時代意義,因此經107年3月14日文資審議委員會通過,同意登錄「原台塑高雄廠區及宿舍區」為歷史建築以及「王永在創辦人宿舍」為紀念建築,上開同意登錄範圍靠近正勤路、中山路口,未包含位於中華路的拉瓦克部落。

關於拉瓦克部落土地的爭議,市府表示,部落於民國38年(1949年)辦理土地總登記時即為公有土地,且查閱1944年至1956年舊航照影像,所呈現出來的是五號船渠運河旁(即中華五路前身)沒有任何建物存在,可推斷當時並無部落建物,亦無群居的情景;民國86年4月中華五路建隆部落經查報為違建並限期拆除,當時住戶坐落於公有土地,基地狹長難單獨建築使用,且住戶非土地所有權人依法不得開發、就地安置依法不合等因素,市府爰安置在小港山明國宅,後來因為八年安置期滿,部分居民又遷回居住,迄今仍無法排除占用,公帑形同虛耗,市府也遭監察院及審計部專案調查究責。

104年及105年間,拉瓦克部落發生二次火災,共燒毀14棟房屋,基於公共安全及保障住戶生命財產安全,市府原民會多次針對安置方案與部落居民溝通討論,以提供居民安定與安全的生活環境為目標,最終於104年11月取得住戶共識,採取社會住宅配租安置計畫,計有27戶簽署搬遷安置意願書,同意安置於鳳山五甲住宅及小港區山明國宅(娜麓灣社區),24戶分配安置於鳳山五甲住宅,3戶考量年長者的居住便利與健康安全,經溝通同意後安置於鄰近醫療照護據點的原住民娜麓灣社區。

關於安置爭議,市府也重申「就地安置」並不可行。經過多次溝通協調,已有16戶接受安置(13戶五甲台電宿舍、3戶娜麓灣社區),提供基本傢俱,並且置入原民元素,同意租賃期至少10年、3年免租金,提供安全、更高品質的居住環境。

根據拉瓦克部落宣稱,部落早於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前即於此地居住。但市府提出土地登記資料及舊航照圖比對,1944年至1956年該處並無任何建物存在,此外,民國86年即因此處居住不符法律為由,將此住居民進行他處安置,後因安置期滿部分居民又遷回居住,市府也因此遭監察院及審計部專案調查究責。

針對目前尚未同意安置的住戶,市府表示,將持續溝通,繼續協助安置計畫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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