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設施新政策上路 台南211家餐廳業者面臨重罰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8-04-16 17:39

南市府執行新的中央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祭出重罰30萬、斷水斷電強硬措施,讓原本是合法申請,新法推出後卻違規的211家餐廳業者無所適從。市議員曾培雅、林美燕和林燕祝16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市府工務局1個月內召開說明會,提出配套的輔導措施協助業者,營造處處都可讓身心障礙者愉快用餐的環境。

曾培雅議員表示,依據新的內政部營建署編定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針對總樓地板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上(約90坪)餐廳,須強制設置無障礙坡道等無障礙設施,違者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預計全台至少有3000家餐廳受影響,其中211家就在台南市,為何無障礙政策改變時,沒有配套措施,說罰就罰?

林燕祝議員指出,一家餐廳的裝潢設計要改都需要停業一陣子,何況是90坪以上的餐廳,台南很多餐廳都是老舊建築,用餐地點不是只有一樓,有些還必須爬到5樓,中西區尤多,要這種建築結構的餐廳增設電梯等無障礙設施,可以說改就改嗎?工務局昧於現實,只給餐廳業者3個月的時間改善,否則就處以6萬到30萬元罰鍰,主管單位應以協助替代開罰,才能讓台南市處處都有可讓身心障礙者愉快用餐的環境。

林美燕議員表示,加強身障設施是好的,但現在這些面臨被開罰的餐廳,當初在申請設立時是合法的,現在政府一個法令就把責任轉嫁給餐廳業者,如果政府真的在乎身障者的權益,那麼就應該以實質鼓勵的方式,讓大家一起來改善,有誘因才會有人做,不該一下令就徹查,公部門應在1個月內針對餐廳業者召開說明會,討論出替代方案,共同營造出台南市的友善用餐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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