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航空遞件申請營運許可 民航局:依程序審查 沒有時間表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8-03-14 15:44

交通部民航局上周公告《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後,民航局今(14)日證實,星宇今天已遞件申請營運許可,同時也表示將依程序審查星宇資格,沒有時間表。(圖/星宇航空)

前長榮航空董事長張國煒,在2016年長榮集團繼承戰敗下陣後,隨即在同年11月底籌備成立星宇航空,打算重返台灣航空界,但受限先前《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相關門檻限制進展不順。不過交通部民航局上周公告《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後,民航局今(14)日證實,星宇今天已遞件申請營運許可,同時也表示將依程序審查星宇資格,沒有時間表。

原先《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若成立航空公司,公司設立至少得5年,且近3年每年營收達60億元,與具國際貿易與運輸業務經驗5年以上等條件,世人稱其為「長榮條款」,其相關門檻限制亦是張國煒申請星宇航空營運的絆腳石。

不過民航局上周公告《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已取消新設立航空公司須從事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業務5年以上、近3年營收逾60億元等資格。但修正草案也要求新申請資格者須提出60億元以上財力證明方可經營國際線,並以公司申請、不得用個人名義。經營國內線業務則須提出15億元以上財力證明。另外修正草案也將實收資本額從不得低於20億元,提高為不得低於40億元。

同時修正草案《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也規定,新設立的航空公司至少要有3架飛機機隊,且須同時有航務、機隊、機務、品管、飛安等5大飛安主管。修正草案也規定其中公司成員須包含曾擔任3年以上航空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或協理級以上職務者至少3人。

而就在今(14)日,民航局亦證實星宇航空已遞件向民航局申請成立新公司,民航局也表示將依程序審查星宇資格,沒有時間表。根據星宇航空先前所提規劃,初期將引進空中巴士A321 neo新型客機10架,2019年底引進第1架,配合5階段試行驗證作業,以及民航局要求新公司須有3架飛機規定。另依星宇航空先前的回應,該公司正力拼2019年底前完成各項籌備作業,2020年初正式啓航的時程,空服員招募預計於2019年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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