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保強制汽車責任險 遠離罰款有保障

記者潘姿瑛/高雄報導 2018-02-02 07:00

監理站提醒車主若保險期間已經快到期或是已經逾期,務必立即辦理投保。(圖/苓雅監理站提供)

從102年1月1日起機車及自用車不須換行照,民眾常忘了繳納強制汽車責任險,偶而在路上行駛,經過警察攔檢,就多出了一張違反汽車強制責任保險罰鍰,大呼無妄之災,繳一張罰鍰比投保強制車險機車1年期還貴。

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規定,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攔檢稽查舉發,在未肇事的前提下,汽車罰鍰是3000元起跳,機車罰鍰是1500元起跳。因此提醒車主如果發現保險期間已經快到期或是已經逾期,請務必立即辦理投保,倘有就業或搬家等因素,也請民眾務必聯繫保險公司,以避免漏收投保公司所寄發的續保通知單。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障民眾的愛車,也避免民眾因未投保而遭受處罰。

高雄市苓雅監理站呼籲,倘市民朋友收到已開罰之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罰鍰通知單,可以到各地監理單位、超商及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進行繳納,以避免逾期罰單金額往上加乘,汽車最高可罰至15000元,機車最高可罰至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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