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場藏身山區養雞場 新北查獲非法繁殖場救出21隻品種犬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8-01-26 17:35

動保處於中和區興南路三段附近一處私人狗場,發現農舍內有養雞、鴨及豬等經濟動物,裡面共飼養21隻品種犬。(圖/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於中和區興南路三段附近一處私人狗場,發現農舍內有養雞、鴨及豬等經濟動物,裡面共飼養21隻品種犬,經查証江姓飼主狗場內犬隻皆未施打狂犬病疫苗,依動物傳染病條例第45條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

另非法販犬證據確鑿,依動物保護法第25-2條規定及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法裁罰基準規定,處50萬罰鍰,共裁處65萬元。現場犬隻全數帶回中和動物之家安置,待所有犬隻結紮後,擇期再開放民眾認養。

動保處表示,17日下午接獲社團法人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TSPCA)通報後,隨即組成毛寶貝救援隊前往,因該地點隱密藏身於山區的蜿蜒道路中,外圍還養雞、鴨及豬等經濟動物,農舍内飼養多隻品種犬,並堆放多組狗籠,現場淤泥不堪,飼養環境惡劣。



動保處指出,計查獲約18隻成犬及3隻幼犬,品種都是臘腸犬及白博美,且都沒結紮,其中6隻晶片狗,正調查晶片來源,其餘皆未施打晶片,基於動物福利,將全數犬隻帶回中和動物之家安置,並將犬隻植入晶片、疫苗注射、驅蟲及結紮手術。

江姓飼主辯稱,現場所飼養的犬隻是為守衛其他經濟動物,而且都是在中和動物之家附近拾獲,並非繁殖用以販賣。不過現場查獲6隻有晶片犬隻,經查皆無登記飼主,將再從廠商追查晶片來源。

另所有犬隻均無施打狂犬病疫苗有效証明,依動物傳染病條例第45條裁罰15萬元,再另非法販犬證據確鑿,依動物保護法第25-2條及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法裁罰基準規定,處50萬元罰鍰,共計6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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