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呼籲勿任意棄置禽屍 違者送地檢署嚴懲並開罰千萬元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2018-01-11 06:20

嘉義縣政府呼籲勿任意棄置禽屍,違者將送地檢署嚴懲並開罰千萬元

嘉義縣政府日前接獲民眾通報在台82縣東石線旁中排遭棄置鵝隻屍體,有鑑於國內禽流感疫情有升溫跡象,為避免染病禽屍造成禽流感疫情爆發,縣府即刻派員至現場與周邊畜牧場完成逐場勘查,並採樣送檢與消毒,且持續追查來源禽場。

針對疑似禽流感疫情爆發,縣府即刻召集家畜所與環保局等單位辦理聯合勘查,並將檢體送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檢驗是否有禽流感病毒。此外,也在該中排周邊5個水禽場完成逐場勘查,其中2場已出清無飼養,其餘3場目前健康狀況良好,但其中1場遭查獲無照違規飼養,且場內斃死禽也無與化製場簽訂合約妥善處理,將依畜牧法最高開罰15萬。

縣府呼籲養禽業者,面對禽流感疫情切勿掉以輕心,務必自主落實各項防疫工作,若發現飼養禽隻有發生異狀,請儘速通報防疫機關處置(05-3620025),未主動通報疫情者,並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最高可罰新台幣100萬元,被撲殺家禽也不予補償。

此外,為維護整體養禽產業形象,縣府籲請業者勿任意棄置死禽,避免疫情擴散。如有任意丟棄死禽者,將依環保法規裁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將移送地檢署嚴懲,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500萬元,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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