萇記泰安涉賣過期蛋液蛋品 桃園查封近2.4萬公斤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17-12-31 10:37

衛生局呼籲業者,必須落實自主管理,善盡社會責任,勿以身試法。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食用雞蛋的衛生安全,29日會同衛生福利部食藥署持續查核萇記泰安蛋品有限公司,該公司負責人因無法提具液蛋庫存品未使用逾期原料蛋製作的證明資料,故衛生局已全數查封,共計24,178公斤,另統計至30日已下架計311.5公斤,防止違規產品繼續流竄市面。

衛生局表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故衛生局呼籲凡是使用到該違規液蛋的食品業者務必遵守食安法的規定,不得再製造、加工、調配、販售等行為食品業者;違者將依同法第47條規定裁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衛生局也呼籲業者,必須落實自主管理,善盡社會責任,勿以身試法,衛生局將持續監督萇記泰安蛋品有限公司回收進度;並提醒民眾,若發現業者有竄改並販售違規產品,可撥打0800-285-000檢舉專線,共同監督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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