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灣第一氨氮排放總量管制 後勁溪獲環保署核定率先實施

記者許凱涵/高雄報導 2017-12-26 20:02

環保局進行日間採樣。(圖/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供)

高雄市環保局為了減少河川氨氮污染,規劃高雄市後勁溪流域廢(污)水氨氮排放總量管制方式,已於106年12月13日獲環保署核定實施,成為南台灣第一個同時管制原物料與放流水的流域;將配合污水下水道持續用戶接管、後勁溪現地處理,並協調海放量重分配,以多管齊下方式整治後勁溪污染,成為適合親水活動之河川。

環保局長蔡孟裕表示,現行59種水污法定義事業,僅4種事業訂有放流水氨氮標準,法規未嚴格限制排放的結果,致使河川氨氮水質長年都是嚴重污染,除了影響農地取水灌溉使用外,也會影響流域內民眾親水活動。

故高雄市環保局規劃後勁溪總量管制區,將強制所有種類事業,都必須原物料禁用氯化銨,放流水氨氮限值則是既設30ppm、新設20ppm,配合中油高雄煉油廠關廠、台塑仁武廠廢水全量海放,與日月光廢水改至農田水利會取水口下游放流,冀對後勁溪有明顯污染改善。

環保局長蔡孟裕並指出,除協調流域內工廠改善外,本府水利局亦將於青埔溝處設置水質現地處理設施,每日處理量達15,000公噸,可再減少後勁溪約四分之一的污染,市府各局處將通力合作,有效改善後勁溪水質,提供民眾休閒遊憩親水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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