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把超商當自己家 第二次上門偷竊遭店員認出報警逮捕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2017-12-19 15:19

張姓男子在超商偷竊被錄影。林重鎣攝

54歲張姓男子,平時以打零工為生,近期因景氣不佳,找不到工作,沒有收入,卻將腦筋動到超市上,有需要物品就到超市去偷,不料第2次上門偷竊,就被發現,報警處理當場查獲,由其身上起出開心果1包,並追查出2天前另涉嫌偷竊3件內褲及1件衛生內衣,張嫌坦承偷竊不諱,警方訊後十九日依竊盜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張嫌向警方表示,實在是因最近時機太壞身上沒有什麼錢,才會去偷東西,先將高價290元的開心果藏在外套內,拿一包20多元便宜的洋芋片到櫃檯結帳,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還是被眼尖的店員發現他衣服鼓鼓的,攔下報警處理,當場在他身上起出開心果1包,他只好俯首認罪,真是”歹路不可行!”。

警方調查發現,54歲的張嫌沒有前科資料,發現家中沒有內衣褲可以換穿,因身上沒有足夠的錢去買,只好去附近的超商偷竊,除了偷竊內褲3件也另外拿了1件衛生內衣,通通塞進口褲子口袋,趁店員在忙碌時,由結帳口偷偷溜出去,當時沒被發現,但店員因清點物品發現店內內衣褲短少,調閱監視器發現上情,未報警處理。

不料張竊食髓知味,2天後再次上門光顧,引起店員注意,雖然他有拿一包洋芋片結帳,企圖蒙混過去,但店員仔細觀看該名男子,果真發現他的上衣鼓鼓的,立即報警處理,警方當場於外套起出開心果1大包,張嫌坦承偷竊犯行,惟辯稱:「之前曾發生車禍,記性不好,偷了幾次及偷了什麼東西都忘記了!」,但非常懊悔自己的行為,稱下次再也不敢了,警方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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