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整治場址二次污染 南市投入2.1億經費輔導改善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7-12-15 13:30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預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時,因規劃不當造成資源耗費或二次污染,已配合環保署政策,投入約2.1億改善經費,輔導10個污染場址,導入綠色及永續導向型整治(Green and sustainable remediation,簡稱GSR)措施,用兼顧環境正義與經濟效益的工法、管理方式,降低負面衝擊,確保土壤及地下水資源永續利用。

環保局指出,今(106)年5月起已輔導化學製藥廠、電池工廠、精密儀器廠、加油站等10處污染整治場址,導入綠色及永續導向型整治措施。其中1處因含氯有機物污染的化學製藥廠,去(105)年開始採用「地下水循環生物復育系統」工法整治。今年輔導導入GSR措施,設置遠端控制系統自動填充藥劑,不用再派遣技術人員到場操作,減少車輛往返次數,降低污染排放及油耗等施工成本。施工打井所挖掘的廢土設置暫存區堆置,完工後再將廢土回填,減少清運過程的能源消耗及污染排放,達到廢棄物回收再利用的成效。

環保局表示,GSR是兼顧環境正義、社會公義與經濟效益的技術、工法、策略及管理方式。整治措施包括環境足跡計算工具、最佳管理措施查核列表、健康風險評估指引、經濟影響分析工具、居民意見問卷等,可用於改善作業環境面向、社會面向及經濟面向評估,透過訪談與整治工法分析,了解污染整治投入經費情形,減少施工期間對居民生活的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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