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結帳將商品放口袋 母親將孩子帶至警局人犯留置室

記者張朝福/嘉義報導 2017-12-15 07:40

童不服管教 婦人攜子至派出所請警方法治教育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警員楊大慶於106年12月09日在派出所擔服備勤勤務時,一名婦人因家中小孩不服管教,故將小孩帶至派出所尋求警方協助管教,警方適時配合進行機會教育,讓小孩上了寶貴的一課。

經警方了解該婦人帶其小孩至賣場時,因小孩年紀小,看到喜歡的貼紙就擅自拿著要求媽媽買給他,該婦人當場拒絕,認為購買該貼紙的用處及意義不大,且未經結帳即將喜愛的貼紙先放置於口袋,當場被該婦人發現並制止,但小孩依然在賣場吵鬧要母親買給他,該婦人認為小孩此舉動如父母疏於注意,可能會涉及竊盜,因此便藉機帶小孩至派出所打算給孩子一個機會教育。興安所所長田智興得知該情況後,配合該婦人將小孩帶至人犯留置室,並告知該名孩子,在沒有經過父母同意購買且尚未結帳的情況下就將賣場物品放入自己的口袋或包包,都會構成竊盜罪,會被關在裏面,該名小孩聽了警方的解說後,立即轉頭向母親道歉並告訴媽媽以後要買東西前會先經過父母同意並結帳後才會收入自己口袋,並向所長說他知道自己做錯了,會改進並聽取媽媽的話,不會再亂拿東西了。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法治教育應從小開始紮根,父母也應該負起教育小孩的責任,讓其能夠在正確觀念的環境下成長,警方也會持續透過社區治安座談會或學校等機關團體場合宣導法治教育的重要性,警民共同為國家未來的棟樑灌溉正確的法治教育,讓法治教育的重要性能夠持續向下扎根,建立一個人人守法且能夠安心生活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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