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舉獵雷艦案五大事證 國防部正式函告與慶富解約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7-12-13 12:00

慶富集團總部(圖/翻攝GOOGLE MAP)

慶富公司承造獵雷艦案,軍方啟動解約程序。國防部今(13)日發布新聞稿列舉五大事證,強調已依照海軍呈報慶富造船公司相關違約具體事證,並按《政府採購法》及契約規定,正式函告通知該公司解除獵雷艦採購案契約。

國防部今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契約附加條款第十五條第一項第7款「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以及第8款「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書面通知起10日仍未改正」等規定,已達解約條件。

國防部列舉5個主要事證包括:

一、各銀行分別已向法院申請7件金額高達新台幣64億餘元之假扣押強制執行,其辦公大樓並已由高雄地方法院查封。

二、未支付主要協力廠商案款美金3600萬餘元,該公司自106年1月已停工迄今,嚴重影響後續戰鬥系統整合工作。

三、第三期預付款還款保證新台幣24億餘元遭本部沒收後,迄今未補正。第一至三期預付款還款保證,迄今未依法令格式修訂,亦未辦理效期展延。

四、該公司涉嫌詐貸與違法增資,目前已由司法偵辦。

五、建造(細部)規範書未完成;國內造艦廠房應於106年5月完工,迄今仍未開始興建。

國防部強調,依法依約處理本案為國軍一貫立場。後續也將針對第一、二期預付款還款保證金共計新台幣48億餘元,以及履約保證金新台幣17億餘元,立即進行沒收程序,並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刊登慶富為停權廠商;另有關損失求償部分,亦將由海軍委任律師團精算後,循法律途徑向該公司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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