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單車違停遭拖吊 明年元旦起收移置費、保管費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2017-12-07 13:13

北市單車違停遭拖吊,明年元旦起收移置費、保管費(圖/取自PIXABAY)

北市從明年1月1日起,自行車及其他慢車違規停車被拖吊後,屆時民眾前來取車,除了每輛將收取100元移置費,還要收取每12小時25元的保管費,並採累進計費,保管費第1小時不收費。北市交通局呼籲,自行車一定要停放在合法停車格位或車架上 ,移置自行車輛若逾4個月無人領回將依規定以廢棄物處理。

明年起所要實施拖吊收費的車種為慢車,其主要包含「自行車」以及「三輪以上慢車」,「自行車」又包含「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另「三輪以上慢車」則包含「人力行駛車輛」(三輪以上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及「獸力行駛車輛」(牛車、馬車等)。

北市統計,至今年12月6日為止,共拖吊了6090輛自行車,每月平均可拖吊將近500台,校園、車站周邊及人行道、騎樓等仍常見違停自行車。北市14處「自行車拖吊專區」、9大「收費機車停車格地區」及1789處公告「機車退出人行道、騎樓」路段,將是自行車違停執法重點。

為確保交通安全、維護生活環境及用路人權益。交通局提醒民眾,自行車不可停放之路段或區域包括已實施「機車退出人行道、騎樓」之路段、收費的機車停車格地區(目前主要於信義商圈、南陽特區、內湖科技園區、臺北車站、士林夜市、西門商圈、光華商圈及木柵動物園、公館地區等9大區實施機車收費)、道路紅黃線路段、消防栓、路口及公車停靠區等禁止停車處所。

交通局呼籲,自行車一定要停放在合法停車格位或車架上,若自行車被拖吊,可先上臺北市停管處的「自行車拖吊保管專區」網站,依照拖吊日期、地點及照片蒐尋車輛,並攜帶身分證件及自行車鑰匙,親自到停管處所指定的保管場,填寫領車單且繳交保管費及移置費領回自行車輛;超過4個月未認領的車輛將依規定以廢棄物處理。自行車拖吊後之保管場有3處,分別為撫遠逾期車輛放置場、濱江逾期車輛第二放置場以及龍門國中地下停車場保管場。

由於使用自行車人數越來越多, 北市也積極建置自行車車位,以每年增3,500席自行車停車空間為目標,逐步於大眾運輸場站、市區自行車道、公園廣場、學校及商圈等自行車停放需求高地點,規劃自行車停放空間,至今年11月底全市已設置達38,721席,目標2020年建置46056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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