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一甲子的同學會 嘉市警察局交通疏導維護長者安全

記者張朝福/嘉義報導 2017-12-05 16:41

畢業一甲子的同學會 嘉市警察局交通疏導維護長者安全

嘉義高中第28屆(民國46年)畢業校友同學會,近日於嘉義高中史蹟館辦理。其中還有多位同學專程由國外返台參與這個畢業一甲子盛會;為讓這些皆已年近80歲老同學安全順利與會,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所長盧榮吉得知此訊息後,隨即結合了當前警政署所推動的「護老專案」及警察局「家戶訪查高齡友善警政服務措施執行計畫」等專案工作,特別規劃勤務在火車站前加強協助交通疏導,以維護該畢業一甲子同學會高齡者的通行與安全,並獲得了長者們的一致讚揚。

這項第一次辦理的全屆同學會,據了解畢業一甲子同學會共有35位(包含眷屬共約60幾位)參與此次盛會,並且將全部參與的畢業一甲子同學全部集合在在嘉義火車站前預計共乘專車前往。由於他們大都約有一甲子時間均未曾到過的「嘉義高中」,在物換星移時空下,能否安全順利成行頗受關注。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所長盧榮吉得知此訊息後,隨即結合了當前警政署所推動的「護老專案」及警察局「家戶訪查高齡友善警政服務措施執行計畫」等專案工作,特別規劃勤務在火車站前加強協助交通疏導,以維護該畢業一甲子同學會高齡者的通行與安全。

所長盧榮吉指出,有關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家戶訪查高齡友善警政服務措施執行計畫」工作為:

一、協助維護高齡者通行安全:選擇高齡者聚集地點及時段,於事故熱點路口,在不影響正常勤務編排下,結合守望、交整及巡邏勤務,協助高齡者通過路口,施以交通安全宣導及勸導交通違規。

二、強化行人路權違規取締:為改善高齡者行人通過路口之安全,加強「車輛不讓行人」違規取締,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第48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等車不讓人之違規態樣,加強執法以維護高齡者及其他行人路權及安全。

三、加強道路障礙物淨化取締:加強勸導取締道路障礙物或妨礙交通(第82條第1項1款)等情形,避免因高齡者與汽機車爭道引發交通事故,以建立友善高齡者之用路環境。

四、多元管道宣導通行安全:利用各項宣導時機或機會(如社區治安會議、守望相助會報及里民大會等場合),善用各項宣導方式向高齡者宣導「於清晨、天色昏暗外出時應穿著亮(淺)色衣服、配戴反光飾物或攜帶手電筒」、「儘量靠路邊行走」、「穿越道路時應走行人穿越道(斑馬線)並看清左右無來車時再儘速通過」、「沒有把握剩餘綠燈時間通過路口,應等待下一次綠燈再通過」、「行人安全過馬路五步驟『停、看、轉、揮、動』口訣」等觀念。

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所長盧榮吉表示,警政署全力推動「護老專案保障長者交通安全」工作,並無全國性評比,期程自106年1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目的係維護高齡長者交通安全,以交通安全宣導為主,績效統計係結合一般常態性行人路權執法,取締項目以「車不讓行人」及「行人違規穿越道路」為主,執法對象為所有用路人,未只針對高齡長者取締,以維護高齡者的通行安全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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