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公布慶富案懲處 參謀總長李喜明、海軍司令黃曙光被記兩申誡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7-11-22 17:05

國防部22日公布慶富案懲處名單,海軍司令黃曙光(左一)被記兩次申誡。(圖/資料照片)

承攬海軍6艘獵雷艦標案的慶富造船,因涉詐貸且公司自身瀕臨破產,不僅獵雷艦建造計畫無法完成,還造成以第一銀行為首的聯貸銀行團,可能損失125億元。國防部今(22)日公布慶富案的懲處名單,此次被懲處的18人中,現任參謀總長李喜明、海軍司令黃曙光被記兩次申誡,時任海軍參謀長,現任軍備局長梅家樹中將被記一次過與兩次申誡。國防部也表示不排除會有新一波懲處行動。

國防部公布「海軍獵雷艦」案違人員施懲處名單如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前上將司令陳永康、現任參謀總長李喜明及海軍上將司令黃曙光等記申誡兩次,軍政副部長蒲澤春記過乙次。海軍司令部計畫處前少將處長刁中傑、現任中將指揮官唐華等記過乙次,前少將處長黃惠明申誡兩次、海軍司令部計劃處前上校組長蔡正男記過乙次、前上校組長胡嘉聖記過兩次、現任上校組長泰如龍記過乙次、中校研展官胡三華申誡兩次、前中校研展官邱意鈞記過乙次。海軍海發中心前上校副主任楊士德申誡兩次、現任上校科長林聖義申誡兩次。軍備局中將局長梅家樹申誡兩次。國防部採購室中將主任黃希儒、上將副處長陳文林等記過乙次、上將處長魏杰申誡兩次。

國防部也針對辦理「海軍獵雷艦」案預算報告產製違失人員,提出懲處名單如下:軍備局長梅家樹記過乙次、國防部後次長室中將次長胡展豪申誡兩次。現任海軍技校校長黃惠明申誡兩次、海軍司令部計劃處副處長胡嘉聖申誡兩次、中校研展官胡三華申誡乙次。梅家樹申誡乙次、軍備局少將副局長張忠誠記過乙次。海軍作戰處處長許金騰申誡兩次、軍備局計評處上校副處長張承德申誡兩次、中校研展官許承訓申誡兩次。

國防部強調,本次懲處係依據行政院調查報告所指出的五大缺失及函送立法院之資料訛誤,懲處追究相關疏失人員責任。此外,本案亦移請檢調偵辦中,後續如果還有明確的疏失事證,不排除續行究責懲處,以正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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