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罰則似不痛不癢 交通部擬加重罰鍰、啟動乘客連坐罰制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7-11-17 18:11

面對酒駕肇事案件層出不窮,交通部擬採加重罰鍰、啟動同車乘客連坐罰制,以減少酒駕行為的發生。(圖/Wikipedia)

台灣雖然一再宣導酒後駕車的危險性,也訂有一定程度的刑罰與罰鍰措施。不過可能是法規嚇阻力對某些人有限,因此酒駕肇事案件仍層出不窮。近來尤以台中某酒店小姐第3度酒駕撞死烘焙師、新竹縣民進黨議員林昭錡酒駕黨紀處分議題、高等行政法院翻盤一件拒絕酒測的罰鍰措施,受到民眾議論。也有人提議酒駕累犯應視同蓄意殺人,或罰處鞭刑,以收遏阻酒駕之效。對此,交通部擬採加重罰鍰、啟動同車乘客連坐罰制,以減少酒駕行為的發生。

交通部表示,為持續支持交通員警強力執法取締酒後駕車,現正參考國外案例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此次修法重點包括提高最低罰鍰額度;及酒駕違規累犯、拒絕酒測者除提高罰款額度外,如有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立刻沒入車輛、吊銷駕照;另同時新增「處罰同車乘客」及「酒駕者限駕特殊車牌車輛」,目前條文內容已送交立法院審查,盼能有效遏止規避拒絕酒測投機行為。

針對媒體報導民眾遇員警攔查酒駕勤務,卻以臨時停車且鎖車內拒絕酒測,法官竟判決9萬罰鍰免罰一案,交通部發新聞稿表示深表遺憾。交通部表示,對於「拒絕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現況除應課予罰鍰9萬元外,並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該駕駛執照,其處罰遠較酒測超標者更為嚴厲,目的在於預防可能的酒駕者危害他人,若駕駛人拒絕酒測反而獲得寬典,無異鼓勵駕駛人的投機行為。

交通部指出,與國外執行酒駕處罰之嚴厲比較,日本與韓國均已對同車乘客採連坐法;美國華盛頓州將酒駕視為「犯罪行為」,撞人致死可判一級謀殺罪,各國對酒駕採加重處罰與嚴格執法而產生了防制效果,反觀國內最近幾次的法院判決,法官在判決上的寬鬆,已深深打擊員警士氣與政府作為。交通部呼籲酒駕零容忍,期盼社會繼續支持加重處罰酒駕的相關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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