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駕車拒攔查 警尾隨悍逮人

記者陳昭宗/地方報導 2017-11-17 07:30

有酒駕被逮紀錄的男子,凌晨酒後騎車未開大燈,被北港所員警攔下,酒測值竟高達0.99MG/L。(記者陳昭宗拍攝)

雲林縣北港一名45歲的蔡姓男子有酒駕被逮的紀錄,凌晨酒後騎車時未開大燈,被北港派出所員警攔下,蔡男坦承喝了一點小酒,酒測值卻高達0.99MG/L。另一名48歲的吳姓男子也是酒後駕車,遇到宏仁所長蔡瑞彬攔檢不停還加速逃逸,一路開著車搖搖晃晃,員警尾隨在後,等到路口紅燈,立即上前逮人,吳男酒測值0.96MG/L,2人均遭到警方移送法辦。

分局長李憲蒼指出,時序入冬氣溫下降,酒駕行為也逐步增加,為遏阻酒駕並加深民眾正確觀念,警方針對群眾易聚集處所加強臨檢,亦於重要路口處設置路檢點及增加巡邏班次,提高見警率,接連2天勤務,共逮捕且移送涉嫌酒後駕車有6人,所幸在未發生交通事故前,即被警方攔查。

李憲蒼也表示,近來酒後駕車的標準下修,已堪稱是最嚴格罰則,酒後駕車是全民公敵,對用路人所造成的危害不可言喻,只能一再呼籲民眾確實遵守「酒後不駕車」觀念,讓用路人有安全的行車環境,如有飲酒應乘坐計程車或指定駕駛,切勿貪圖一時之便,酒駕上路,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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