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綁「7休1」有條件 徐國勇:需經主管機關同意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7-11-06 17:57

(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長賴清德6日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會中拍板《勞動基準法》一例一休修法方向。其中「加班工時上限」,最後採取乙案,現行單月上限46小時,未來修法將改以3個月來計算,總工時為138小時,單月上限不可超過54小時。其中最有爭議的「鬆綁7休1」問題,連自家綠委都不挺,憂心彈性放寬「7休1」會影響勞工權益。徐國勇強調,各行業若要鬆綁「7休1」,須經中央目的事業機關同意,再經勞動部審議、核定,最後經勞資協議或工會同意,才能鬆綁。

賴清德6日中午主持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討論《勞動基準法》一例一休修法方向。會後,由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勞動部預告5大修法面向後,就希望聽取各界的聲音,在經過蒐集與研究後,今日的立法行政協調會報首度由賴清德主持,經與黨籍立委協商達成共識後拍板確定。本周四行政院會通過一例一休修法後,賴清德會舉行記者會親自向國人說明。

徐國勇說,延長工時部分最後採計乙案,採加班工時帳戶,將改以3個月來計算,總工時為138小時,單月上限不可超過54小時。至於「輪班間隔」也採乙案,可從8小時提高到11小時,經勞資協議或工會同意,可以不得少於8小時間隔。

徐國勇指出,勞工休息日出勤加班,薪水是做1給4、做5給8,修法後將改成核實處理,這部分所有立委都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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