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冬天發觀光消費券 玩3天2夜可領1100元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7-11-05 16:37

(圖/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東北季風吹起,澎湖觀光冬天不打烊!為搶攻秋冬觀光人潮,澎湖縣政府推出觀光遊客消費券,凡是外地人到澎湖入住合法飯店或民宿3天2夜、2天1夜,可分別領取1100元、500元消費券,在馬公機場就可以兌換,可在當地的合法店家自由消費抵用,但不得找零或兌換現金。

澎湖進入觀光淡季,為吸引更多國內外朋友體驗澎湖冬季風情,澎湖縣政府自11月21日起推出「2017冬遊澎湖觀光遊客消費券」活動,邀請外地旅客冬季至澎湖深度慢遊,活動期間從今年11月21日(以入境日期為準)起至明年2月10日止(消費券可使用至107年2月12日止),不過總共1600萬,兌換完即止。

(圖/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圖/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澎湖縣政府表示,只要非澎湖籍入境遊客入住合法飯店或民宿3天2夜者,憑當次交通憑證(機票、船票擇一或出示其他運輸工具入境證明)、身份證明文件(本國籍者出示身份證或非本國籍者出示護照)及澎湖本地住宿證明(本縣合法飯店、合法民宿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入住達2晚以上者(憑住宿發票、收據或證明),即可每人領取觀光遊客消費券11張(每張面額100元),共計1,100元;達2天1夜者,憑前述交通憑證、身份證明文件及澎湖本地1晚住宿證明,即可每人領取觀光遊客消費券5張(每張面額100元),共計500元。

(圖/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圖/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遊客可檢附上述各項證件及相關憑證資料,於活動期間內每日8時至18時止,前往澎湖海洋地質公園中心或馬公機場兌領領取。消費劵可於澎湖縣合法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店家自由消費抵用,並享各店家推出之折扣優惠,但不得找零或兌換現金。相關活動辦法請至澎湖縣政府旅遊處網站http://www.penghu.gov.tw/tour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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