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重大弊案偵結起訴31人 趙藤雄遭求刑24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7-10-31 13:30

遠雄重大弊案偵結起訴31人 趙藤雄遭求刑24年(圖/翻攝自趙藤雄臉書)

台北地檢署偵辦遠雄弊案,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所涉包括遠雄人壽掏空案、新北市土地工程案、大巨蛋案,以及涉行賄前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長洪嘉宏的眷改弊案等4大案,今(31)日全部偵結並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趙藤雄、洪嘉宏、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前財政局長李述德等31人,另有13人獲緩起訴。

北檢偵辦遠雄集團弊案可分為4大案件,包括遠雄人壽掏空案、海山煤礦等新北市土地工程弊案、大巨蛋案、遠雄眷改案。北檢在今年6月時,就指揮廉政署兵分50路搜索,並陸續約談趙藤雄、周勝考等66人,其中認為趙、周2人涉案情節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針對遠雄人壽掏空案,北檢指出,趙藤雄被控自2007年起,指示下屬將遠雄人壽相關工程建案由人頭公司標下,並以顧問費、設計費等名義墊高工程款,涉嫌掏空遠雄人壽上億元;另質疑遠雄人壽長期代遠雄建設獵地及合建建案,卻只在財報上揭露部分建案,涉隱匿關係人交易、違反證交法等多罪。

新北市土地工程弊案部分,檢廉鎖定土城海山煤礦、新莊新亞電器廠房轉住宅用地等案,查出由周勝考實際掌握的勝益營造,與遠雄建設私下合作密切,並且標到遠雄大巨蛋與其他建案的土方工程,懷疑周勝考利用議員職權,涉包庇遠雄及自己旗下公司,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周勝考,認為周勝考圖謀不當利益1885萬餘元,在議會護航遠雄,儼然是遠雄在新北市政府的代言人,且犯後否認犯行,具體求刑10年。

大巨蛋部分,時任北市府財政局長李述德位居要職,嫻熟財務、稅務行政等法令,竟未謹守公僕角色捍衛政府及人民的公共利益,處心積慮使遠雄大巨蛋與北市府完成簽約,且涉嫌在代表北市府與遠雄議約會議時,在議約、甄審過程中虛構上意矇騙、假借不實話術附合遠雄,危害台北市民的權益,求處10年徒刑。

眷改弊案部分,前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長洪嘉宏向遠雄集團索賄高達9500萬元,另向冠德建設及昌益建設期約索賄2起眷改案,不法金額高達1億2300萬元,並已收受3550萬元,檢方考量洪嘉宏已自白犯行,並全數繳回不法所得,建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

北檢表示,趙藤雄挾其財富資源,慣以行賄公務員方式排除阻力進行開發案獲取鉅額利潤,無視海山煤礦開發案帶來的環境生態破壞,置廣大居民生命財產的風險於無物,犯罪所生危害至深且巨,腐蝕公務人員廉潔的不可收買性,加深國民對重大工程政商舞弊的刻板負面印象,加上趙藤雄犯後避重就輕、掩飾犯行,難認有悔悟之意,就行賄、期約賄賂等罪部分共計求刑14年,連同掏空遠雄資產求刑10年,具體求刑合計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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