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李斯特菌症可致孕婦死胎 衛福部擬列第四類法定傳染病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7-10-24 15:06

近些年因國際間發生好幾起因食用遭李斯特菌污染的沙拉、即時肉品或哈密瓜等食品造成的大規模疫情,為強化國內李斯特菌之疾病監測及防治,我國衛生福利部已於23日預告,將新增李斯特菌症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圖/Pexels)

近些年因國際間發生好幾起因食用遭李斯特菌污染的沙拉、即時肉品或哈密瓜等食品造成的大規模疫情,再加上李斯特菌症可使受感染的孕婦產出死胎,新生兒染到李斯特菌也可能引發敗血症或腦膜炎等嚴重疾病。因此美國、加拿大、澳洲及歐盟等國家,已將李斯特菌症列為法定傳染病監測項目。為強化國內李斯特菌之疾病監測及防治,我國衛生福利部已於23日預告,將新增李斯特菌症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

衛福部表示,李斯特菌主要透過吃下受污染的食物,例如:蔬果、生乳、乳酪、肉品、熱狗、魚蝦、冰淇淋等造成感染,大部分的李斯特菌症流行都與食物污染有關。

衛福部表示,李斯特菌症也有可能透過受感染的孕婦經由胎盤或產道傳染給新生兒造成母子垂直感染。國際文獻報告指出,年長者、免疫力低下的族群及新生兒感染後,可能引發敗血症或腦膜炎等嚴重疾病,甚至死亡,致死率可達2至3成;孕婦感染後可能會導致流產、死胎、早產,或於分娩時經產道傳染胎兒,造成新生兒敗血症或腦膜炎。

衛福部表示,若臨床醫師或醫療機構等相關人員如發現或懷疑病患罹患李斯特菌症,且自病患體內檢出李斯特菌,將被要求72小時內依法通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並將已分離之菌株送衛福部疾病管制署鑑定確認。

衛福部表示,為廣為蒐集各界對李斯特菌症列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的意見,因此該預告意見評論為期60天,截至今(2017)年12月22日止,相關訊息可至「衛福部(http://www.mohw.gov.tw)首頁/法令規章/衛生福利法規查詢系統/法規草案」項下查詢及提供意見。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