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民眾權益 議員要求市府增訂自治法規及條例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2017-10-18 17:17

增訂保障民眾權益的自治法規 欣榮焚化場續約送議會審查

市議員林正峰18日針對法制局與環保局質詢指出,隨著桃園升格直轄市之後,限制發展數十年的山坡地和保護區,都可望以自訂自治條例解套,鑑於市府個別局處的態度和業務配合,影響到山坡地劃出及地區整體發展,林正峰質詢市府法務局時,要求法務局要傾力配合增訂保障民眾權益的自治法規或條例。另外,關於市府與欣榮焚化場續約,攸關全市的垃圾處理問題,正峰要求市府環保局,應將續約。

林正峰表示,桃園升格直轄市後,市府有權訂定自治條例來解決中央法令滯礙難行問題,以今年四至八月為例,市府送到議會審查的自治條例或法規已通過十件,正峰認同市府這種提昇法規品質、落實依法行政、保障民眾權益的作為。

增訂保障民眾權益的自治法規 欣榮焚化場續約送議會審查

增訂保障民眾權益的自治法規 欣榮焚化場續約送議會審查



林正峰說,由於龜山區受到林口特定保護區;山坡地劃出等限制發展超過四十年,桃園升格後,內政部已同意把特定區內的土地開發主導權下放給市府來接棒,已進入第四次通盤檢討的林口特定區,市府都發局和地政局已著手辦理相關作業。

林正峰要求法務局,應針對山坡地劃出相關的滯洪池問題、管轄主權問題、民國69年劃設錯誤問題,都市計劃外土地設置臨時簡易停車場條例訂定問題,容積率調高問題等,法務局都應主動配合相關局處,研訂自治條例或法規以保障民眾權益。

增訂保障民眾權益的自治法規 欣榮焚化場續約送議會審查

增訂保障民眾權益的自治法規 欣榮焚化場續約送議會審查



另外,針對市府與中壢欣榮焚化場續約問題,林正峰也要求環保局,議約內容如每噸處理費、委託期程、灰渣處理方式、以及議約過程都應公開透明並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由於垃圾委外處理涉及到每年8億元的預算編列,因此,續約草案應送到議會審查或核備。同時,因為欣榮焚化爐使用超過二十年,遇到歲修或故障時該如何處理,市府也應有應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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