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綠線捷運IV&V標案遭檢舉 民眾按鈴控告承辦公務員瀆職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17-10-18 17:04

桃園市民牛煦庭到桃園地檢署按鈴控告市府採購管理科公務員涉嫌瀆職。

採購金額高達6億1千多萬元,已完成招標程序的桃園市綠線捷運IV&V(指獨立第三方單位驗證及確認)工程,遭檢舉交通局顧問楊漢聲穿梭招標會場,桃園市議員也在議事堂上質疑過程有爭議。18日上午桃園市民牛煦庭到桃園地檢署按鈴控告市府採購管理科公務員瀆職,要求市長鄭文燦以最高標準,主動公開當天開標錄影帶澄清質疑,接受全國公評。

牛煦庭指出,捷運綠線工程經費高達700億元,是第一條由桃園市府獨立發包的重大工程。交通局主導全案工程進度,並由市府工務局採購課依法負責各項招標作業。今年四月起議會根據傳言質疑聲不斷,市府各相關單位都實問虛答,意圖混淆規避責任。基於彰顯公開透明的政治價值,詳讀檢舉函、交通局公開聲明、議會答詢內容以及詢問採購人員後,他合理懷疑標榜一切公開透明的鄭市長,「不自覺地」在本案中扮演著「垂簾聽政、左右得標」的政治黑手?

牛煦庭表示,政府重大工程採購分段開標係屬常態,而資格標的審查最為單純。若投標文件有所疏漏,應斷然判定失格。若對投標廠商所提文件的字眼字義有所疑慮,應暫停審查要求工程主辦機關交通局或專案管理(PCM)到場說明,以維護採購機關超然獨立立場。

開標當日為資格標審查,行使職權主體應為市府工務局採購管理科人員,鉅額採購開標審查人員都有公文流程以為憑辦。楊漢聲自稱市長顧問,交通局事後辯稱楊員具備捷運工程專業,又是簽奉核准的工作成員,何以開標主持人不認識?穿梭於審查會與交通局之間是否獲得主持人授權?楊員的工程專業應在9月份的廠商規格標審議(服務計畫書),而非對資格標指手畫腳?

桃園市民牛煦庭到桃園地檢署按鈴控告市府採購管理科公務員涉嫌瀆職。

桃園市民牛煦庭到桃園地檢署按鈴控告市府採購管理科公務員涉嫌瀆職。



牛煦庭提出招標案的兩大疑點:

一、開標主持人的角色與政府採購法第51條爭議:

根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0條,主持開標人員職責為主持開標程序、負責開標現場處置及有關決定;又政府採購法51條規定,機關應依照招標文件規定來審查廠商投標文件,對文件內容有疑義時,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

本案出現「字眼字義」疑義,廠商是沒有能力或是拒絕說明?又是什麼樣複雜的問題連這麼多採購專家都無法現場解決?請公開讓全國採購專家公鑒。又,楊漢聲顧問進出傳話,向交通局與市長報告,是否是出自開標主持人之裁示?如此決策之理由,與此決策如何兼顧行政中立與開標公正之精神,應該要說明清楚。

二、楊漢聲顧問的角色扮演與傳話內容:

在今年8月23日進行的資格標,是針對投標廠商的資格審查,負責審查小組理應由桃園市政府採購單位所組成,而根據交通局回應,楊漢聲先生是以「第三方專業」身分進入「工作小組」。

本案採分段開標,根據政府採購流程,所謂「工作小組專業成員」應在廠商投標文件資格審查程序結束後,進入「規格評選」階段時,做成初審意見並向評選委員會報告。依據本案流程,應是在9月11日參與會議,何以在8月23日「資格審查」時就指手畫腳?又,楊顧問到底「和市長報告了什麼」應該公開說明,避免陷長官於不義!

牛煦庭表示,第一關資格標審查有疑義的廠商,最後卻是6億1千多萬的得標主,審標過程有如兒戲,採購法精神蕩然無存,豈能不啟人疑竇?議會質詢既不能釋疑,只能訴求司法。「有圖有真相」,關鍵證物就是當天的全程錄影,未免市政府相關單位沆瀣一氣,只得具名控告請求檢查機關儘速調查。

牛煦庭說,希望鄭文燦市長不要背棄自己「反對黑箱」的誓言,請鄭市長責成採購科在網站上公開全程影音以昭公信。他會將全案書面化,送交監察院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查小組。即將開標的桃園捷運綠線機電標招標過程亦有疏漏,並以「工程實績」為藉口,排除「國車國造」,已經公然違反前瞻計畫精神。

交通局並指出,開標當天有多家國際大廠前來,在資格審查時,現場律師對招標文字有些疑慮,楊漢聲和其他工作小組成員為求慎重,走出開會現場協商,當天楊漢聲進出會場只是提供意見,並未將文件帶出,也沒有帶入文件,過程合乎規定。未來司法單位偵辦此案,會提供監視錄影內容以釐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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