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門口自製「請警勿入」 仍遭警逮獲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17-09-25 18:31

江姓通緝犯在門牌下方寫上文字叫警察不要再打擾了,警方直接上門逮人。

中壢分局普仁派出所員警於今日7時15分執行巡邏時,在中壢區振興街一棟民宅內查獲江嫌(男、64年次)竊盜通緝及肇事遺棄通緝,訊後依法移送偵辦。

警方表示,自從江男被發布通緝後(桃園地院106年5月5日發布之肇事遺棄通緝、桃園地檢106年8月31日發布之竊盜通緝),警方天天上門查找江男,但是一無所獲,直至昨日再度回到振興街查訪的時候,居然看到江宅門牌下方寫了一大串話語:「我搬走了,不用找了,警察先生,不要擅闖民宅,小心被告,我會去自首,請勿進入,小心被告發,有事請打0917○○○○○○」,謹慎的警察決定埋伏逮人,後來果然看到江男從外面購物完要回家,立即上前表明身份順利逮捕,這下子順應了江男的請求,警察沒有入內就把人逮補,事後警方帶他查看他的機車,還把車號張貼可愛貼紙以避查緝,還留下文字說會來自首,可信度簡直為零。

江姓通緝犯把車號張貼可愛貼紙以避查緝,還留下文字說會來自首。

江姓通緝犯把車號張貼可愛貼紙以避查緝,還留下文字說會來自首。



江嫌表示,因為工作導致沒有時間去法院報到才會被通緝,會寫上文字是因為天天都有不明的警察敲門,除了躲了一陣子之後,決定返回住處最安全,順便寫上文字叫警察不要再打擾了,想說留了手機應該沒事,結果仍太醒目,不僅警察沒打手機,還直接上門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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