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宵夜返家發現電腦遭竊 警方破獲發現竊賊竟是友人

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2017-08-12 12:55

吃完宵夜返家發現電腦遭竊 警方破獲發現竊賊竟是友人

頭份分局頭份派出所9日接獲徐姓民眾報案稱家中遭竊,請求警方,員警立即赴現場處理,經清查後確定失竊1部電腦及泰銖3000元,員警馬上依規現場採證並積極調閱相關監視器,經過數小時調閱監視器分析比對後,發現1部綠色自小貨車涉有重嫌。

員警立即以車追人於當日前往後龍鎮一處民宅查獲陳姓嫌犯,並在小貨車上起出失竊電腦,警方立即將陳嫌帶回派出所偵辦,經查後,發現家住後龍的陳嫌與徐姓被害人是朋友關係,於8日深夜時分趁徐姓被害人外出吃宵夜時,侵入徐姓被害人住處行竊得手後逃逸,徐姓被害人返家後發現報警處理,在警方積極偵辦下,不到12小時就逮到陳嫌,徐姓被害人到所指證時才赫然發現竊賊竟是相識多年的舊識,陳嫌向警方辯稱該部電腦是向徐姓友人借的,亦否認有竊取泰銖3000元情事,但被害人否認有借用情事,陳嫌所言顯為卸責之責,不足採信,全案將陳嫌依竊盜罪嫌移送台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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