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海洋生態 環保署宣告2018年7月起禁用塑膠微粒個人清潔用品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2017-08-03 15:11

為維護水域及海洋的環境生態,環保署3日公告自2018年7月1日,廠商不得製造、進口、販賣內含塑膠微粒的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圖/Wikipedia)

目前市面上洗面乳、沐浴乳等個人清潔用品,為訴求清潔功效,部份廠商會推出內含「柔珠」成份的產品,但由於「柔珠」成份多是聚丙烯(PP)、聚乙烯(PE)等塑膠微粒所製成,使用後塑膠微粒不會消失,會隨水流進入水域及海洋,對環境生態造成威脅,因此環保署今(3)日公告自2018年7月1日,廠商不得製造、進口、販賣內含塑膠微粒的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

環保署表示,該署訂定「限制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與個人清潔用品製造、輸入及販賣」,並在今(3)日公告將自2018年1月1日起國內不得製造及輸入、2018年7月1日起不得販賣6大類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

環保署指出,鑑於聯合國近年呼籲各國重視塑膠微粒造成之海洋影響,而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所含塑膠微粒僅毫米大小,使用後經沖洗流入水域及海洋。因其無法於環境中自然分解且粒徑過小不易收集清除,國際多著重於自產品端(源頭)管理個人護理產品(如洗面乳、沐浴乳)之塑膠微粒含量,在產品端予以規範除可有效管理外,更可降低各界衝擊。

環保署表示,考量塑膠微粒屬於產品額外添加之成分之一,同類產品亦有不含塑膠微粒者,基於維護水體、海洋及環境,環保署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授權訂定管制公告,將於2018年開始分兩階段管制含塑膠微粒之產品,目前先納管洗髮用化粧品類、洗臉卸粧用化粧品類、沐浴用化粧品類、香皂類、磨砂膏、牙膏等6大類產品。

環保署也呼籲各界逐步減少含塑膠微粒之產品,並籲請民眾減少選購及減少使用該類產品,感謝各界配合共同為環境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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