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竊性難改 剛交保又偷車被警逮

記者張朝福/嘉義報導 2017-07-26 07:40

竊性難改 剛交保又偷車旋即被逮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巡佐陳文昌、警員黃俊霖及警專實習生王昱翔,於106年7月18日執行巡邏勤務,行經轄內吳鳳南路中油訓練所附近,發現一名男子見到警方時行跡可疑便向前盤查,經警方盤查發現該劉姓男子所騎乘的捷安特腳踏車是向附近鄰宅竊得,警方立即聯絡謝姓被害失主確認無誤後,全案依法將劉姓竊嫌移送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誰能料想到,興安派出所所長周明星於當日晚間22時30分與員警吳哲碩於轄內吳鳳南路與興安街口巡邏時發現,稍早移送嘉義地檢署的劉姓男子竟又竊取同為謝姓被害人所有的捷安特腳踏車當作代步工具,其行為不由得讓警方懷疑劉姓男子是否藉挾怨報復,重複竊取被害人腳踏車。雖劉嫌聲稱是因為車沒上鎖,較易偷竊,非故意挾怨報復,但其慣竊行徑不禁讓被害人大嘆「匪夷所思」;警方也搖頭直呼「竊性難改」,全案依法再次將劉姓竊嫌移送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該名竊嫌為慣竊行為,同仁於執行勤務應多注意該名男子,也肯定同仁積極作為盤查可疑人士維護轄內治安。謝姓被害人對警方一天能兩次即時找回其失車之作為,大為激賞肯定也感謝警方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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