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汽燃費請儘速繳納 以免逾期受罰

記者潘姿瑛/高雄報導 2017-07-21 06:10

(圖/資料照)

汽、機車燃料費固定於每年7月開徵,繳納期限到7月底止。尚未繳納的車主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高雄旗山監理站表示,若遺失或沒有收到繳納通知單的車主,除了臨櫃補單繳款外,民眾也可利用7-11之ibon、萊爾富之Life-ET、來來OK之ok‧Go或全家便利商店之FamiPort多媒體資訊機補單並繳費或利用下載「監理服務APP」線上繳納,亦可至監理服務網(網址:https://www.mvdis.gov.tw/)申請電子繳納單,請鄉親多加利用。

旗山監理站提醒,在7月底前繳納機車燃料費,還可參加「電動機車」、「郵政禮券」等好禮第2次抽獎,請鄉親把握最後抽獎機會。另外汽、機車一旦確定不堪使用,請勿隨意丟棄,記得至就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燃料費才能依該車使用日數按比例計徵至報廢前1日,否則將使燃料費一直累計,讓您金錢白白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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