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正元收押禁見!上億犯罪金額匯香港 法官:有逃亡之虞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7-07-19 11:45

(圖/翻攝蔡正元臉書)

國民黨政策會前執行長蔡正元在擔任中影公司董事長期間,涉侵占減資款新台幣3.7億多元。北檢依背信、侵占等罪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長達35小時,認定蔡正元涉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18日深夜裁定蔡正元羈押禁見。蔡正元被法警帶出法庭時,雙手上銬,被押上囚車前,蔡正元不發一語,僅向媒體雙手合十鞠躬,隨後被送往台北看守所。

據了解,蔡正元在聲押庭中始終不願認罪,他向法官喊冤,強調這麼長的時間都沒辦,等到現在才要辦,根本是政治迫害。他也向法官喊話,由於妻子即將生產,盼法官勿剝奪身為丈夫、父親的人權,但最後仍然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

蔡正元被控擔任中影董事長期間,透過股東會減資,並將減資款匯入自己開設的「阿波羅投資公司」,以五鬼搬運、假買賣真掏空的手法,侵占共計3.7億元,涉嫌背信罪。

蔡正元被控侵占金額高達3.7億元,法官認為,本案所涉犯罪金額高達新台幣數億元,而部分款項流向未明,部分款項流向蔡正元所設之香港帳戶,其犯罪所得已有流向海外之情。而蔡之前又因去年5月最高法院判決應返還中影公司1.7億餘元,經強制執行中,蔡已積欠甚多債務,蔡表示自己名下無資產,僅有通告費用收入,認定有逃亡之能力及動機,已有逃亡之虞。

法官又認為,本案資金流向經查核後,多有以現金提款、存款方式製造斷點,以隱匿金流增加追緝之難度,已有隱匿犯罪事證之情;蔡正元開設的阿波羅公司96、97年度帳冊於蔡正元住處扣得,其餘部分未扣得,蔡稱與案情無關,也非由他管領。

法官審酌這些帳冊,關係阿波羅公司各款項進出名目及用途,認定蔡正元有湮滅此部份證據之虞;蔡正元與同案被告、證人對於聲請書附件附表所示部分款項用途、目的、流向等陳述歧異,且同案被告、證人多為蔡正元之親屬,有勾串共犯之虞。因此法官認為,不予羈押不足以擔保全案後續偵查及審判等程序能順利進行,因此裁定蔡正元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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