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重機上國道露曙光 交通部訂3指標、1年觀察期評估可行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7-07-03 18:36

針對大型重型機車騎上國道的議題,交通部今3日邀相關單位、團體召開會議,傾向訂定安全指標、秩序指標、行為指標等3項指標,與1年的觀察期,推動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的試辦計畫。(圖/重機天地【我的重機日誌】Facebook)

立法院2011年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明訂排氣量的550c.c.以上的大型重型機車重機,可依交通部公告規定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附帶決議建請交通部以國道6號、國道8號及國道3號新化以南路段為優先試辦路段。不過因交通部遲無相關規劃進展,導致大型重型機車車友1日群體在總統府前抗爭,甚或自行騎上國道抗議。交通部今(3)日邀相關單位、團體召開會議,傾向訂定安全指標、秩序指標、行為指標等3項指標,與1年的觀察期,推動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的試辦計畫。

交通部今(3)日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大型重機團體,召開「評估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會議。會議中交通部傾向訂定大型重型機車的安全指標、秩序指標、行為指標等3項指標,與1年的觀察期。若3項指標低於小客車的違規率,交通部將願意提出試辦計畫,假使政策試辦後動大型重型機車未達成指標,屆時將收回大型重型機車路權。

至於交通部針對大型重型機車提出的3項指標中,安全指標指的是紅牌重機肇事率,秩序指標是違規率,行為指標是鑽車縫等行為。另外會議中也決議近期內要成立安全小組,由公部門、專家學者及重機團體推派2~3位代表組成,討論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時間及方式等事宜。

中華民國大型重型機車全國促進會理事長洪宗寶表示,此次會議中包含大貨車貨櫃車、遊覽車、等相關團體的態度較以往正向,認為只要在安全的情況下,就能開放大型重型機車的路權,而交通部的態度也積極些,比歷來相關會議更有成果。

雖然今天會議中頗有共識,但是大型重機相關團體仍對交通部提出的2項條件無法認同。其一是2017年7月1日到2018年6月30日的觀察期,洪宗寶表示,高架道路開放大型重機行駛已10年,過去10年相關數字都顯示,重型機車騎在國3甲等快速道路上,相較平地安全,因此他們要求觀察期從1年縮短為半年。

其二收回大型重型機車路權部份,大型重機相關團體表示是若未達觀察指標標準,應該是加強宣導和處罰,而不是以收回路權作為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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