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二讀公立學校教職員年金改革 退休起支年齡訂為58歲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7-06-28 22:00

。(圖/立法院議事轉播網站)

立法院昨(27)日在臨時會中,三讀《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並預定2018年7月上路,現持續審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今(28)日立法院二審通過第32條條文草案,決議採先前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與民進黨立委協商的版本,將高中以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起支年齡訂為58歲。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二讀第32條條文草案規定,公立學校教職員任職滿15年、滿58歲可請領退休金,但應隨平均餘命延長與職場人口結構變化適時調整。

教職人員退休金起支年齡也明定過渡期指標數,將從現行的「75」過渡至「90」,並設計從2018年的76逐年增加到2032年底的90為止。但此條例預定於2018年7月1日施行,因此2018年1月1日到6月30日退休生效者,仍適用《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不適用過渡期間指標數的76。過渡期間指標數年齡,在2026年底前退休者,須年滿50歲;在2027年後退休者,須年滿55歲。

此外,關於退休公立學校教職員選擇領取月退金,其優惠存款利率計算方式,經過朝野黨團發言與表決後,決議比照《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新法自2018年7月1日上路後至2020年底,優惠存款年息為9%,2021年起優惠存款年息為零;若領取一次退休金者,其18%優惠存款則分6年調降,2025年起優存利率僅剩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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