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更一審 前旅長沈威志無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7-06-28 12:55

洪仲丘2013年7月在禁閉室被操死,事發後引起社會憤慨,25萬公民走上街頭。(圖/取自維基百科)

陸軍下士洪仲丘虐死案屆滿4年!前陸軍542少將旅長沈威志一審判刑6月,二審逆轉獲判無罪,引發爭議;最高法院去年初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院更審。高等法院今(28)日上午更一審宣判,仍判沈威志等3人無罪,副旅長何江忠等6人刑度均大減,分別被判4月至1年6月不等徒刑,且都獲緩刑,全案可上訴;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沈威志未積極促成洪仲兵禁閉處分,僅有行政責任,不構成犯罪,因此將他判處無罪。

今天高院更一審判決,沈威志仍判處無罪;前542旅副旅長何江忠1年6月,緩刑2年;連長徐信正1年6月,緩刑2年;副連長劉延俊、士官長陳以人均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上士范佐憲被判刑1年2月,緩刑2年;陳毅勳4月,緩刑2年;另2名被告郭毓龍、羅濟元,二審原本均被判刑,但高院更一審改判他們無罪

洪仲丘2013年7月在禁閉室被操死,事發後引起社會憤慨,25萬公民走上街頭,前國防部長高華柱下台,軍事法院走入歷史,軍中人權改革開始受到重視。其中,前陸軍542少將旅長沈威志仍堅持無罪,他聲稱,對於洪仲丘遭部屬惡整一事不知情,一審判刑6月,二審被高院認定僅涉行政疏失,由原本6個月改判無罪,引發家屬不滿。最高法院認為,沈確實收到洪的求救簡訊,有核可洪禁閉懲處權力,有懈怠過失,應查明有無刑責;去年1月27日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院更審。高等法院今(28)日上午更一審宣判,仍判沈威志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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