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新法28日上路 政要配偶、小三、親信都要查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7-06-22 16:35

洗錢防制新法28日上路 政要配偶小三、親信都要查(圖/PIXABAY)

防政治人物洗錢,小三、親信、同居人都要加強審查!洗錢防制新法將在6月28日上路,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今天指出,新法擴大金流審查對象,納管人員包括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等18類共計700多名重要政治人士,以及官員家庭成員、小三、同居伴侶、財務往來密切的人士等都將納入加強審查。

洗錢防制法修正條文去年12月28日公布,今年6月28日實施。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22日在行政院會中提出「推動洗錢防制新制具體作為─洗錢防制大進擊」報告。

洗錢防制新法擴大金流審查對象,洗錢防制辦公室表示,列管的政治人物範圍包括:總統、副總統、五院正副院長、正副祕書長、立委、考試委員、監委、司法院大法官、縣市政府正副首長、縣市議會正副議長、中研院正副院長、國安局正副局長、編階中將以上人員、中央二級獨立機關委員及行政院政務委員、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國營事業相當簡任第13職等以上之董事長總經理與其他相當職務、總統府正副秘書長、國安會正副秘書長、駐外大使或代表及派駐國際組織常任代表、司法院以外之中央二級機關首長政務副首長、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中央直轄市及縣市民意機關組成黨團之政黨負責人等18類,共計700多人。

至於列管政要的家庭成員的部份,包括一親等直系血親或姻親兄弟姊妹配偶及其兄弟姊妹相當配 之同居伴侶;有密切關係之人則是指著眼於財務處理上的密切關係,需視密友或小三是否與該重要政治職務人士有財務處理之密切關係。

洗錢防制辦公室表示,洗錢防制法新法修正重點包括提升洗錢犯罪追訴可能性、建立透明化金流軌跡、增強我國洗錢防制體制,以及強化國際合作。

洗錢防制辦公室表示,新法也將非金融機構事業人員納入防制洗錢網絡,包括律師、會計師、公證人、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銀樓業等從業人員,也需加強客戶審查,申報可疑交易。28日新制實施前,相關部會將完成19項相關子法修訂。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洗錢防制新制對於強化我國洗錢防制體質及重建金流秩序,具正面意義。為促進我國金融制度與國際接軌,避免台灣對外經貿及產業發展受到法制基礎不足影響,請各授權子法的主管機關務必加速完成相關配套,落實推動新制,並加強對外宣導,適時消除社會大眾疑慮。

林全表示,為全力衝刺明年「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相互評鑑,他指示各部會積極配合洗錢防制辦公室加速檢討及改善現有機制,推動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及財團法人法完成立法,並請經濟部儘速研擬完成公司法修正草案,使我國法制更加完善,為我國爭取最佳評鑑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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