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繳納期限5/31截止 超商補發繳款書繳稅免手續費

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2017-05-29 14:25

房屋稅繳納期限5/31截止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6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即將於5月31日截止,截至目前花蓮縣逾5成尚未繳納房屋稅。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房屋稅將屆繳納期限請儘速繳納,因如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按其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至15%,如繳款書(俗稱稅單)尚未收到或不慎遺失者,可利用今年新增便民措施,攜帶自然人憑證至本縣統一、全家便利超商,於多媒體事務機(Kiosk)插入憑證確認身分後,即可查詢當期房屋稅繳納情形,如未繳納且單筆應納稅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可當場列印單筆或多筆之房屋稅繳稅小白單直接到櫃台繳納,非常方便且免付手續費,而稅捐稽徵機關在確認完稅後,將會主動寄送繳納證明予納稅義務人。

該局指出,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提供多元繳稅管道,除上述方式外,也可利用現金繳納、便利超商繳稅、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信用卡繳納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或運用已註冊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利用網路線上查繳稅等方式繳納。另選擇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者,可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行動條碼(QR-Code)至繳稅服務網站繳稅,亦可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以行動支付工具(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繳納稅款。

另外,該局為加強便民服務,在該局財產稅科房屋稅股服務櫃臺至6月30日止每天中午不休息,延時服務至下午6時(假日除外)有專人服務,方便民眾查詢及補單,也可以電話或網路方式向稅務局提出申請,或就近至房屋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財政課申請補發稅單,請鄉親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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