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觀迫遷爭議 居民要求監院徹查退輔會疏失

記者黃竹佑/板橋報導 2017-05-23 12:38

大觀事件自救會於22日再赴監察院陳情,要求監察院針對大觀社區迫遷爭議展開調查。(圖/翻攝自大觀事件臉書)

板橋大觀社區預計6月進行第三波拆除,大觀事件自救會陸續赴民進黨部、行政院等陳情無果,22日再赴監察院陳情,要求監察院針對大觀社區迫遷爭議展開調查,追究退輔會及相關部會的行政疏失,保障大觀居民的居住權益。

大觀自救會表示,監察院有責任徹查退輔會及各相關機關在大觀社區迫遷爭議的行政疏失,過去政府未妥善處理居民居住問題,社區土地登記為國有土地後,也未積極解決居民的居住與生存權利,在協商與協助大觀居民承租與承購土地方面怠惰與疏失;因此要求監委必須立即啟動徹查、追究相關機關責任,監察委員方萬富接受自救會陳情後僅表示,會進行了解後再處理。

(圖/翻攝自大觀事件臉書)

(圖/翻攝自大觀事件臉書)



自救會指出,大觀社區是歷史中形成的非正式住居聚落,土地原屬板橋林家,後為安置大量遷移來台的榮民榮眷,由婦聯會招商建設婦聯一村福利中心,1966年福利中心用地被陸軍司令部登記為國有土地,之後土地又移交給退輔會板橋榮民之家,但主管機關對該地居民皆不加聞問,直到2008年板橋榮家突然將居民分為6批提告,聲稱為配合新北市政府土地規劃與板橋榮家的建設,必須迫遷大觀社區,要求居民拆屋還地並償還五年不當得利,並於上月開始拆除大觀社區,預定6月將全面拆除。

自救會成員鄭仲皓表示,退輔會處理大觀社區有兩大行政疏失,一是在國有土地的管理方面,政府機關長期未妥善解決人民的居住問題;二是無視大觀社區形成的歷史脈絡,只考量財產權,不顧居住權就迫遷居民。1998年退輔會曾和居民召開過一次協調會,要求居民提供居住證明,後來卻因人事更換而不了了之,10年後竟片面透過「處理原則」和民事訴訟的方式要迫遷人民,直言這是政府應負責的行政疏失,「強烈要求監院徹查,而不是放任退輔會迫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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