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關食安 高市稽查端節應景食品 

記者郭文君/高雄報導 2017-05-22 19:16

高雄市府消保官與衛生局聯合稽查粽子製造場所。(圖/記者郭文君攝)

端午節將至,考量粽子製品為民眾喜愛之端午應景食品且其原料種類多樣並高水溶性,為保障國人飲食安全,強化食品安全管理,衛生局自今(106)年4月底即針對轄內傳統市場、賣場、超市、南北貨攤商、食品製造業及餐飲業等市售端午即食粽子及食材抽驗(蛋黃、蘿蔔乾、蝦米及粽葉、豬肉等食材),共計抽驗92件,分別檢驗衛生標準、規定外媒焦色素、防腐劑、甲醛、漂白劑二氧化硫及動物用藥,其中1件檢出防腐劑苯甲酸超量與規定不符。

此次不合格產品為珍珠脯(菜脯),係違法添加過量苯甲酸(防腐劑),衛生局立即通知販售業者下架回收,經查來源為彰化縣,已移請轄管衛生局處辦。防腐劑可能會造成身體不適,如腹痛、嘔吐、拉肚子或危害人體之肝、腎及神經系統,衛生局提醒,食品添加物之使用規定應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違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同法第47條之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之罰鍰。

市府重視消費者飲食安全,除了節慶前密集抽驗監測之外,106年5月19日衛生局會同市府消保官前往轄內肉粽製造場所及賣場,進行端午節應節食品聯合稽查,現場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核製造及販售場所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原物料標示查核,稽查結果與規定相符。

衛生局呼籲消費者購買食材,應向信譽良好廠商購買並注意產品來源安全性,購買完整包裝應注意外包裝有效日期及貯藏溫度(冷藏為7℃以下,冷凍-18℃以下);粽子食材應選擇自然色澤無異味及良好販售貯存環境,勿選購顏色鮮豔、偏白或有刺鼻味的產品,購買食材後(如蝦米、粽葉等)可先用清水浸泡、充分沖洗,以減少二氧化硫殘留。端午佳節享用美味粽子之際,應把握「四少一多」原則─少油、少糖、少鹽、少醬料、多蔬果,並應將粽子和正餐替代及增加蔬菜量。


以上稽查結果,可逕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khd.kcg.gov.tw/)食品衛生專區查詢。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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