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草案 拍攝兒少性交照最高罰100萬元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7-05-22 15:06

立法院衛環及司法法制聯席委員會今(22)日初審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草案中提高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照片、影片等罰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不問物品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一律沒收。(圖/MaxPixel)

為有效保護兒童與少年人身安全遠離狼爪,立法院衛環及司法法制聯席委員會今(22)日初審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草案中提高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照片、影片等罰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不問物品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一律沒收。

另外草案也明定,若招募、引誘、媒介或以其他方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製造性交及猥褻行為的照片、影片等者,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以下罰金。

除上述條文修正外,國民黨籍立委陳宜民要求衛福部,應該比照類似美國《梅根法案》的處置方式,公開性侵害犯罪者的名單,內含犯罪者的照片、居住地等資訊,讓社區居民了解風險性,進而保護兒童、少年,甚至一般人的人身安全。

不過衛福部政務次長呂寶靜表示,雖然美國實施性侵害犯罪者警示地圖已實施20年,但台灣民情不同,實施性侵害犯罪者警示地圖後,可能會出現恐慌性行為,因此衛福部將審慎評估,在3個月內舉辦公聽會,邀請專家評估研議可行性,希望社會能夠取得共識,再決定是否制定性侵害犯罪者警示地圖。

※【台灣好新聞】提醒您:
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
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 安心專線:0800-788-995(0800-請幫幫-救救我)
※ 張老師專線:1980
※ 生命線專線:1995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