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勤農產公司被查到過期肉品照營業 民代批中市府包庇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17-05-18 18:52

台中市食安把關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力勤農產公司被檢舉查護販賣過期肉震驚全國,事件爆發至今快一個月該公司竟然還繼續賣,超黨派六議員18日在議會質詢時出示檢舉人提供的證據及現場勘察照片,指控市府一味包庇力勤、封鎖消息,由於衛生局並沒有查扣該肉品存貨勒令歇業,恐有超過3萬公噸的腐肉被消費者吃下肚了。議員還爆說新聞局長推出第二個檢舉人準備領檢舉獎金。

市府新聞局長卓冠廷除當場反駁議員指控,並為此召開記者會說明市府的處理過程,卓冠廷說,議員所述的檢舉獎金說辭根本胡亂污衊,很有想像力,但他實在無法聽懂,市府也沒有掩蓋事,否則該事件怎麼會上各大報的頭條?全案一開始就是檢舉人檢舉的單位搞錯了,而衛福部沒有通報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才會遲至4月26日才到該公司稽查並查扣過期肉品,依法開罰,並已移送檢調調查,市長林佳龍非常重視這件食安事件,後續處理的結果也會具實公佈,絕無包庇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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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段緯宇等六位超黨派議員18日在議會聯合質詢,驚爆被查獲販賣過期肉的力勤公司至今竟還繼續營業,從檢舉人提供的銷售清單、撕標籤、換標籤照片來看,議員懷疑力勤可能是專門收購腐肉轉賣圖利的肉品公司,本來檢舉人要提供完整的銷貨清單給議員,但在衛生局、新聞局施壓企圖掩蓋之下,檢舉人臨時不來了,但檢舉人表示力勤涉嫌販賣過期肉早從103年就開始,銷售地區遍佈全台,三年來可能已超過3萬噸的腐肉被吃下肚了。

段緯宇指出,依照食安法規定,力勤涉嫌販賣過期肉被查到可以處以六萬元到二億元,衛生局分別於5月5日、5月16日處罰力勤,都是罰600萬元罰款,照理講第二次又查到應該是加倍處罰1200萬元,或是處以最高的2億元,市府竟然只罰600萬元,且沒有查扣庫存肉品、勒令停業,而是放任它繼續營業、繼續賣過期肉,而市府新聞局在這事件發生後一再封鎖消息,威脅檢舉人,甚至推另一個檢舉人要來領檢舉獎金,如此做法讓外界無不懷疑市府在包庇力勤,說力勤就是林佳龍的大樁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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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超黨派議員痛批,國民黨議員李中也在業務質詢時進一步爆料,他說,在衛生局稽查力勤查扣過期肉時,都聲稱沒有發現過期肉流入市面,但後來已有其他縣市查到力勤賣的過期肉,所以他就問衛生局長呂宗學何以如此?呂局長說因為台中市賣得快,所以無法同時查到肉品與箱子「人贓俱獲」,外縣市則賣得慢,以至於查到的過期肉品還連著箱子一起。

李中說,衛生局的說法證明台中市在這起食安事件上態度實在太奇,有悖於過去查食安的十萬火急,當機立斷,而且最令人納悶的是,為什麼被查到了還可以繼續賣,這才是整個事件的重點所在啊!

衛生局指出,4月26日衛生局從媒體首次接獲相關訊息,當日立即前往力勤稽查,27日並會同食藥署中區管人員及保七總隊警察共同查核,現場查封有疑慮肉品共1萬5608.4公斤。對業者違法行為核處罰鍰共計600萬元。檢舉人5月6日配合衛生局釐清案情時,提出其他新事證。衛生局循出貨單展開跨縣市追查,至5月8、12日即陸續查到有部分縣市確有逾期肉品流入,隨即移送檢察官偵辦,追究業者刑事責任

衛生局表示,根據新事證經過初步調查後5月16日再度約談業者到局說明,再度重罰600萬元。連同第一次處分600萬元,罰鍰合計達1200萬元。而檢舉人最初所述力勤逾期肉品為3萬公噸有誤,經查後為3萬公斤;而目前衛生局正依據食安法第七條業者自主管理規定,進一步擬定相關辦法與罰則,預計下周發函給力勤下游業者,強烈要求務必做好自主管理,如再接獲逾期肉品,必須通報衛生局,否則將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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