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場偷排廢水臭氣薰天 彰檢到場稽查蒐證查辦兄弟檔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2017-04-24 21:47

養豬場偷排廢水臭氣薰天 地檢署到場稽查蒐證查辦

臭氣薰天、居民難受!彰化縣二林鎮中庸第二牧場養豬場因長期違反排放豬隻廢水,臭氣薰天,近日趁著大雨,漏夜將大量含豬糞、尿的畜牧廢水,未經處理就逕自排放污染河川;造成鄰近區域惡臭,臭氣薰天,彰化地檢署指揮保警到場稽查蒐證,當場查獲違法排放污水,並24日將邱姓兄弟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移送,訊後15萬元交保。

中庸第二牧場長期違法排放污水,造成鄰近區域惡臭,臭氣薰天,屢次被稽查開罰,居民也氣得在附近懸掛「臭氣薰天、居民難受」等布條,地檢署檢察官李秀玲指揮保七三大隊偵辦,並協請環保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調查、蒐證。經分析、清查,鎖定飼養近萬頭豬隻的中庸第二牧場涉嫌重大。

檢察官李秀玲指出,這處豬場申報排放污水量與合理用水、排水量有極大差距。因此大雨天凌晨發動搜索,當場查獲牧場捨棄污水處理設備不用,反而私設馬達,把未經處理的污水抽出逕行排放,節省污泥處理等成本,再填具不實的污水排放量規避主管機關稽查。

檢方指出,經檢測水質,包括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懸浮固定均逾放流水標準百倍以上。擔任負責人的哥哥邱再欽及從事污水處理專責人員的弟弟邱再枝均坦承犯行,檢方訊後認為無勾串滅證之虞,均諭令各以15萬元交保,檢方說,一頭豬每天平均排放約20公升污水,而豬隻污水廢水雖不含重金屬等有害物質,但長期累積造成環境危害,破壞環境也導致水中動物慢慢死掉。

中庸第二牧場為省防治過濾的經費,不用廠內設置的污水處理設備,反而透過馬達抽出排放,並申報不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事證明確。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5條涉及申報不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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