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租稅公平原則 全面清查身障者免稅車輛

記者許志印/基隆報導 2017-04-12 11:58

每年四月開始徵收車輛牌照稅,為了維護租稅公平,防止車輛所有人假藉身心障礙者身分進行逃漏稅,基隆市稅務局於每季辦理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車輛清查工作,不符合免稅條件者,該局將通知取消免稅資格,並追補使用牌照稅。

依照稅法規定,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與證明,並領有駕照者使用的車輛,每人可以申請1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可以申請1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民眾的車輛如果符合上述規定,可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行車執照、戶口名簿及印章,向車籍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免稅。

身心障礙免稅車

基隆市稅務局辦理身障者免稅清查作業,發現不符規定的原因,大多為身心障礙者或車主去世、身心障礙手冊與證明鑑定日期到期尚未重新鑑定、身心障礙者已註銷駕駛執照或駕駛執照吊銷已無駕駛執照者,已不符合其當初核准免稅優惠之規定,一經查獲將自免稅原因消失之日起取消免稅資格並補稅。

基隆市稅務局呼籲車主如有接獲補稅通知,請應儘速依規定繳清稅款,以免逾期受罰。納稅義務人如有不明之處,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撥打02-24331888轉701至706向稅務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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