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未農用 宜縣要加強取締

記者陳木隆/宜蘭報導 2017-02-23 22:02

3日行政院發布新一波人事案,確定吳澤成將辭代理縣長,並接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台灣省政府主席。陳金德則接任宜蘭縣代理縣長一職,兩人將於11月6日交接。(圖/資料照片,記者陳木隆攝)

宜蘭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23日召開臨時會決議:房屋稅之課徵回歸到條例規定項目範圍全國一致,原以農地違規面積加價房屋稅之規定自106年期起停止適用。縣政府強調「農地農用」的立場並未動搖,面對農舍管理的課題,依法行政,讓稅制回歸法制面,房屋稅按房屋價值課徵;而違規使用之農地,則依土地管理相關法規處以罰鍰6萬至30萬元,並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代理縣長吳澤成特別為此重大議題,親自公開說明。

宜蘭縣政府指出,農業發展條例自89年正式施行開放農地自由買賣,加上雪隧通車,使得宜蘭的農地迅速出現許多農舍,更變相作為非農業使用,尤其未經申請或違規擅自改變地形,影響防洪排水,破壞生態。有鑑於此,縣府於104年7月祭出「農地違規使用之房屋加重課稅」措施,對農舍坐落之農地有違規狀況面積超過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將其房屋標準單價分別予以加價1倍至3倍。希望能夠導正農地違規行為,遏止農地繼續流失。

然而,105年期的房屋稅開徵後,產生房屋與土地課稅混為一談的爭議:民眾反映以土地違規設施面積加價計算課徵房屋稅並不恰當;宜蘭縣議會亦認為不宜將土地違規之處罰不當連結至房屋稅;又105年針對農地調整公告地價,平均調漲237%,引發民眾批評重複加重課稅;甚至使得民眾誤解「違規情形只要付費繳稅即可就地合法」。

經縣府檢討,為解決相關爭議,於105年9月即函請財政部釋示重行評定房屋稅加價措施之可行性,經與財政部數度溝通說明後始確認房屋稅條例規定之外的加價項目屬地方自治事項,得由縣府自行認定。

為回歸稅制精神,使稅目更為明確,房屋歸房屋、土地歸土地、違規歸違規處理,同時為因應106年期房屋稅開徵在即,乃依法於23日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臨時會並決議:房屋稅之課徵回歸到條例規定項目範圍全國一致,原以農地違規面積加價房屋稅之規定自106年期起停止適用。另105年期已徵房屋稅,因所適用之加價規定已依法公告並報財政部備案,行政處分依法有據且均已告確定,不生退稅問題。

對於違規使用農地之行為,縣府重申對於未依農業生產計畫經營,於取得建築執照或農業設施許可後,擅自擴大填土或違章增建等,相關單位會持續嚴加稽查,對於擅自違規改變地形地貌及擅自建築部分,已列管百餘件,將加重處罰至改善為止,另針對重大違規案件如未改善將予以強制執行拆除,呼籲民眾依法正確使用土地,確保環境永續,勿以身試法,輕忽政府執法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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