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疑與輔導個案的人妻有染 男方向台大斗六分院討公道

記者簡勇鵬/雲林報導 2017-02-22 19:22

台大斗六分院游姓社工(左1)疑涉輔導個案的家庭糾紛,離婚男由縣議員李建志陪同向院方討公道。(記者簡勇鵬攝)

台大斗六分院院聘游姓社工師,疑和家暴輔導個案對象的人妻發生曖昧關係,陳姓丈夫質疑該社工師的介入才導致他和前妻協議離婚,今(22)日上午由雲林縣議員李建志陪同向院方討公道,院方表示將依倫理守則,釐清真相,審慎檢視與評估判斷。

住斗六市的陳姓男子,約三年前因涉家暴案而接受台大雲林分院游姓院聘社工師輔導,希望能挽回面離破碎的家庭,但仍和其邱姓妻子感情無法重修舊好,在去(105)年12月16日協議離婚,不料在離婚後的上月間,從前妻留下來的手機,發現前妻早在離婚前半年,即和該游姓社工師有曖昧關係,line的紀錄上留有游姓社工師和其妻對話的留言紀錄,在105年8月8日清晨即曾留下「心愛的0….早安!….此刻的我不快樂,但我還是要對你說….心愛的,願你情人節快樂….我好想你….」等多次親密話語,讓陳姓丈夫發現游姓社工師早在離婚前即和其妻關係相當曖昧,甚至懷疑兩人的離婚肇因於游姓社工師的介入才導致。

陳姓丈夫指出,離婚後發現這項秘密後,即循留言紀錄中的電話號碼,搜尋發現這位神秘的介入者就是輔導他的游姓社工師,於是打電話並前往找游姓社工師理論,不料游姓只說和其前妻僅是談得來的朋友,且理直氣壯的回說兩人既已離婚,可公平競爭,要不然可以提告,讓陳姓丈夫嚥不下這口氣,於是轉向縣議員李建志求援,並在今天上午陪同前往向院方討公道。

雲林縣議員李建志說,斗六陳姓男子發生家暴案,來台大醫院接受輔導,游姓社工師未遵守職業倫理,與人妻暗通款曲,導致去年12月陳男夫妻離婚,顯現該游姓社工師違背職業道德,在個案感情最脆弱時介入,導致夫妻離異,疑似妨礙家庭,希望台大醫院雲林分院懲處,解除其職務,否則擔心會有更多人受害。

台大醫院雲林分院副院長馬惠明對發生此事深表遺憾,並表示將遵循職業倫理守則謹慎檢視,雙方對事件過程描述有差距,待釐清真相;有關男女交往,院方不會介入;依社工師法與工作守則,透過社工師聯合會等專業團體協助,並做內部人事評估,審慎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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