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檢查獲農會選舉現金賄選案 多人涉收賄罪

記者蘇榮泉/雲林報導 2017-02-18 19:05

檢察官黃立夫指揮搜索二崙鄉農會辦公室及涉案農會職員住處、廖姓農會 代表選人住處、李姓樁腳住處等多處。(記者蘇榮泉翻攝)

農會選舉19日即將展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立夫指揮雲林調查站、中區機動工作站、西螺警分局,偵辦二崙鄉農會選舉現金賄選案,於2月15、16日,持搜索票至廖姓農會代表選人住處、二崙鄉農會辦公室及涉案農會職員住處、李姓樁腳住處等執行搜索,並傳喚會員及證人15餘名到案說明,5名被告涉犯農會法之農會選舉行收賄罪嫌,經檢察官訊問後,分別諭令以2萬、3萬、6萬、5萬及1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人均請回,全案並將進一步擴大偵辦。

檢察官扣得宣導單及印有候選人名義之打火機。(記者蘇榮泉翻攝)

檢察官扣得宣導單及印有候選人名義之打火機。(記者蘇榮泉翻攝)



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雲林地檢署於13日下午接獲檢舉情資,指出106年雲林縣二崙鄉農會選舉,疑似有現金買票賄選之不法情事,檢察長鄭銘謙極為重視,指示應儘速蒐證,由檢察官黃立夫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等單位組成聯合專案小組,深入查證。

黃怡華說,檢察官俟事證蒐集齊全,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於2月15、16日,指揮上開等單位之司法警察,由檢察官率隊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扣得宣導單及印有候選人名義之打火機,經調查發現有數名會員及證人坦承有收到交付之賄款,且繳回不法所得現金3000元。全案現由檢察官深入追查中,並將進一步向上追查上源及賄款來源。

經調查發現有數名會員及證人坦承有收到交付之賄款,且繳回不法所得現金3000元。(記者蘇榮泉翻攝)

經調查發現有數名會員及證人坦承有收到交付之賄款,且繳回不法所得現金3000元。(記者蘇榮泉翻攝)



黃怡華右說,本次農漁會選舉自106年2月19日起陸續展開各項會員代表、理監事與總幹事投票遴選,雲林地檢署為端正選風、遏止不法,將本於職責秉持公正、嚴謹之態度,不分黨派,持續針對賄選、暴力介入選舉等不法行為,全面積極偵辦到底,以杜絕非法操弄選舉舞弊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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